盗窃触电身亡 贼伙沉尸构成侮辱尸体罪
2005-03-18 12:42:28
     中国法院网讯 (敏谂)  家住上海浦江镇上的张明华和谈某等三人,在结伙盗窃架空电线时,其中一人触电身亡。为掩盖盗窃行为,张明华伙同谈某将死者的尸体沉入河中,致死者尸体高度腐烂。3月17日,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侮辱尸体罪判处张明华拘役6个月;谈某因犯罪较轻,被免予刑事处罚。

  去年9月10日傍晚,同住在浦江镇上的张明华和谈某等三人酗酒后,便预谋偷电线卖钱。晚8时左右,他们三人准备了大力剪、扳手等到工具,窜到了位于浦星路上的一条河边,发现在一根电线杆上有三根电线凌空架着。在判断确实没有“通电”后,由阿土根(化名)一人爬上电线杆,裸手用大力剪剪下电线,张明华和谈某在下面接应。

  然而,当阿土根再次爬上第二根电线杆剪电线时,阿土根突然发出一声惨叫,便从高处跌了下来,手中还紧紧地抓住一根电线,空气中弥漫起一股呛人的焦味。发现同伙确已身亡,张明华、谈某恐盗窃行径败露,便将死者尸体移至河中一小水泥船上,用电话线、布条等物品将尸体捆扎于船上,再将船沉入河中。

  1个半月后的10月25日上午,浦江镇河道保洁工在工作时,发现有一具尸体浮在水面上,立即报警。经法医鉴定,尸体已高度腐烂。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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