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副局长家中被殴 行凶者被拘7天
2005-05-19 15:46:40
     中国法院网讯 (曾敏 钟少华 廖华政)  近日,因一起执行案件而突然闯入江西省赣州定南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黄石恒家中,并把黄石恒殴打至轻微伤甲级的行凶者被公安机关依法治安拘留七天。后鉴于其认错态度好,且其父将欠款案履行完毕,已将其释放。至此,这起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划上了句号。

  黄红志系债务人黄振阳次子。2002年,黄振阳因欠债被多名债权人诉至定南法院,法院依法判令黄振阳归还欠款4万余元。一年多来,虽经执行法官多次对其说服教育,但黄振阳却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法院判决。2003年4月,定南法院决定拍卖其位于定南县城工业大道30号的一栋四层楼房中的一、二层用于偿还债务。房产被拍卖后,黄振阳家人拒绝搬出,严重影响了竞卖人的利益。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黄石恒等执行法官为此多次上门做说服解释工作,然而黄振阳及其家人不仅未主动予以协助,还对执行法官怀恨在心,多次打电话威胁黄石恒。2005年4月25日晚9时许,黄振阳长子黄一志、黄红志次子及黄振阳之妻叶某某,气势汹汹来到黄石恒家中,扬言要跟黄石恒算帐。在对黄石恒辱骂的同时,黄红志随手举起一张凳子打向黄石恒。被躲开后,黄红志又用力将黄石恒推倒在地,致其肘部、头部多处受伤。黄石恒伤势程度经鉴定为轻微伤甲级。

  事件发生后,定南法院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4月26日,该县公安局对黄红志实施治安拘留。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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