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移动擅自开通国际长途
被用户起诉返费并赔偿
2005-06-15 09:41:41
     中国法院网讯 (刘赞芳)  6月14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因移动公司擅自为用户开通国际长途信号产生费用而引起的索赔案,原告马志强要求被告河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分公司灵宝营业部立即返还多收取的国际长途话费29.6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10元。

  原告马志强诉称,2000年4月原告开始使用被告提供的豫通卡进行通讯,但从未要求被告开通国际长途信号。从2004年元月起,原告发现话费清单中显示被告多次扣划国际长途费用,累计达100多元。2005年4月至5月,被告又两次扣划国际长途费用29.60元,且拒绝更正。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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