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保障被告人辩护权
2005-07-11 16:36:51
     中国法院网讯 (王斌)  7月4日,是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切实保障辩护权规定正式实施之日。这是顺义法院刑庭今年在全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中,切实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制度建议的一项成果。

  这一规定主要从告知被告人辩护权、法律援助、保证律师及非律师辩护人的辩护权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尤其加大了法律援助的力度,指出人民法院认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公诉机关为调查,可能影响法院正确定罪量刑的;年满60岁以上,意识、意志能力明显减弱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等情形,法院将指定法律援助机构进行法律援助。

  与此同时,此规定还从充分给予辩护人准备时间上保障辩护权的行使,并给非律师辩护人提供了与律师相等的便利条件。这项规定的实施,为被告人的辩护权行使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同时也促使刑庭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完成审判任务,保护被告人的合法利益。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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