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藏民800克黄金调包诈骗
2005-07-12 14:46:43
     中国法院网讯 (谢正伟 缪云珍)  7月8日,梦想轻松致富,用假黄金行骗的王保、陈德生、相头三人受到法律严惩。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审法院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保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陈德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被告人相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王保,又名王中扎西,男,现年34岁。陈德生,又名王东扎西,男,现年49岁。相头,又名羊头,男,现年31岁。三人均是四川黑水县维古乡俄口村藏族农民。

  2004年12月10日左右,王保在宜宾卖药期间认识夏某,产生做假黄金生意念头,便通过夏某找买主。12月中旬,夏某与翠屏区水池街某首饰加工店颜某夫妇联系出售黄金,约定每克80元。王保遂电话联系陈德生,要其带人来宜宾做黄金生意。同月20日,陈德生、相头从沐川赶到宜宾县柏溪镇与王保会合,三人共谋以样品黄金进行调包方式行骗。次日上午9时许,王保赶到翠屏区水池街某首饰加工店将夏某、颜某等人带到宜宾县柏溪镇陈德生、相头住宿的吉祥旅馆B214房间看货,陈德生叫相头从房间外取来一包用塑料口袋装着的“黄金”,并称“黄金”有800克。颜某从中取样准备检验,相头趁其不备将颜某所取样品用事先准备好的黄金调包后又交回颜某,所取样品调包后丢弃。王保同颜某离开房间出外检验样品为真黄金后,回吉祥旅馆B214房间欲行交易时, 被民警当场将三人抓获,缴获黄金9.87克和假黄金1179.7克, 假黄金经鉴定不含黄金成份,且不属贵金属。2004年12月22日,王保、陈德生、相头三人被刑事拘留。

  一审过程中,王保辩解:“我没参与讲价。”陈德生辩解:“我不知道货是假,只是含金量不高,货是河南人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保、陈德生、相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三人已经着手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罪减轻处罚。  

  一审判决后,陈德生不服,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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