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保安暴打偷车贼致死被判10年
2005-07-14 11:32:36
     中国法院网讯 (林育胜 陈亿安)  7月12日,打死偷车贼的某商场保安员许小冬,被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00年4月25日上午7时许,在商场值班的许小冬接车主报称有人偷车后,赶到该商场停车场,见叶某合已砸破车窗进入一辆丰田牌小轿车的驾驶室,正用电线点火。许小冬认为叶某合是在盗窃该车,便与何远东(另案处理)持水管对叶某何进行殴打,并将其拉出车外继续殴打。后围观群众也对叶某合拳打脚踢。叶某合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普宁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许小冬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被害人实施违法行为所引起,且案发后许小冬所属的商场已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故可对许小冬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宣判后,许小冬不服提出上诉。

  揭阳市中级法院认为,许小冬身为商场保安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后不是依法处理,而是持械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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