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诈骗200万参赌"六合彩"被判无期
2005-09-07 16:32:28
     中国法院网讯 (陈亿安)  今天,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某骗取他人200万参与“六合彩”赌博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某(女,51岁,初中文化)原系揭东县某公司临时工。因参与“六合彩”赌博,陈某自2003年1月起,利用系公司职工的身份,虚构为公司搞绿化工程及购买冬虫夏草药材获利等事实,以高息作为诱惑,先后36次向黄某娥等11名被害人“借钱”,每次最少的5000元、最多达50万元,并写“借条”给被害人。为取得被害人的信任,陈某还多次给被害人“好处费”共计5.97万元。一年半间,陈某便骗得197.18万元(被骗最多的达61万元),欠款都被她用于“六合彩”赌博。输钱后,陈某便逃往湛江,后被黄某娥等人带回揭阳。

  法院认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骗得财物用于非法活动,案发后没有退还,给被害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应予严惩。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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