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步行"撞死女童
无证驾车农民被判刑
2005-09-23 17:02:02
     中国法院网讯 (董延洪)  重庆垫江县农民王洪喜无证驾驶且停车不规范,致使汽车自动滑行造成两姐弟一死一伤,后王洪喜闻风而逃。日前,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洪喜有期徒刑四年。

  2003年9月1日上午,家住重庆市垫江县五洞镇新月村的王洪喜无证驾驶一辆大货车,靠右边停于川汉路垫江县五洞镇医院附近斜坡路段上,车头向五洞街上。王洪喜关好车门后,在自己懂得停车操作规范,而又明知汽车无驻车手刹,当天下雨路滑的情况下,没有采取塞垫车轮的安全措施,便带着自己小孩到学校去报名。

  当天上午9时40分许,汽车自动向前溜行,冲上左边路沿石进入人行道,将在此躲雨的两姐弟撞倒,致使7岁的姐姐当场死亡,6岁的弟弟9级伤残,并造成房屋等经济损失1317元。王洪喜当天上午闻讯后弃车逃离,于2005年2月2日在贵阳火车站被抓获归案。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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