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财农民私抓194只幼鹭换来7月刑
2005-11-04 14:30:04
     中国法院网讯 (张留兵 寿晓婷)  194只嗷嗷待哺的夜鹭和白鹭,被李某从鸟巢里搬到竹笼子里,豢养了起来。自作聪明的他认为只要自己不杀死这些幼鸟就不算犯罪,等这些鸟长大后,再以高价出售就可以大捞一笔了。11月4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李某是个外地来苏务工的农民,出生在农村的他因为家庭条件限制只读到小学就辍学了。没有一技之长的他到苏州后根本无法找到好工作,日子过得很艰难。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发现饭店里活杀野禽的生意红火,就联想到自己出生农村,有一副抓野货的本领,何不以此为业?而且苏州新区乌龙山上有成群的大鸟在山上飞,要抓一些鸟对他来说还不是手到擒来。但李某知道捕杀这些鸟是要犯法的,于是他改变计划打算抓些小鸟回去养着,等它们长大了再卖到饭店去。他觉得即使被发现,只要他不杀小鸟就不会严重犯法,最多也就是普通的违法罚点款什么的。

  为了逃避护林人员,2005年7月的一个清晨,李某骑着自行车,背着个竹笼子很早就悄悄上了山。为了不惊动鹭鸟,李某爬在树上直到看到大鸟们都出去觅食了才伸手将小鸟一只只装进笼子。半天下来,李某就抓回了50多只小鸟,全部养在了家里。一回生二回熟,有上次的经验后,李某又连续出击,家里的鸟笼里挤满了看似鹌鹑的小鹭鸟。可是家里养着这么多鹭鸟,动静确实不小,更何况近期禽流感高发,人们的警惕心都不小,很快就有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

  经查,李某家中总共养了194只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夜鹭和白鹭的幼鸟,并无一例死亡。案发后,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小鹭鸟被全部放回了森林。

  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狩猎罪,但考虑到其认罪态度较好,且所猎捕的野生动物已全部被追回,酌情给予了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听到这一判决后,李某当即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哭述道:“我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呀,早知道抓小鸟也犯法,我何苦要做这个发财梦!”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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