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司机撞死人 称路上拾到病号
2005-12-01 15:58:04
     中国法院网讯 (胡科刚 张琳)  医院雇佣的“120”救护车司机周某,在抢救病人的路上将骑自行车的孙某撞伤,却在将孙某送往医院治疗时称在路上拾到的病号。日前,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包庇周某的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周某、陈某均系五莲县某医院临时工。2004年12月11日13时40分,周某无证驾驶“120”救护车,由东向西行至中至大桥十字路口处时,因采取措施不当,与由北向南骑自行车横过公路的孙某相撞,致孙某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周某在行人的帮助下,将孙某抬上救护车送到医院急诊科抢救,并报称在路上拾到一病号,隐瞒肇事事实。后周某将肇事过程告知陈某,二人商量不予报案。同日18时40分,孙某因继发性脑干损伤致呼吸循环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同月18日,孙某之女经多方打听,在得知其父被救护车撞伤并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向交警五莲大队报案。交警五莲大队接到报案后,遂展开调查,在找被告人周某、陈某取证时,周某谎称系陈某驾车肇事,陈某亦承认系自己驾车。在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事拘留之前,两被告人又对顶替细节进行协商。2005年4月,陈某被逮捕,后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五莲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于肇事逃逸;陈某的行为构成包庇罪。鉴于周某肇事后能够积极救治伤者、投案自首,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已得到全部赔偿,法院遂做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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