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犯减刑被撤消暴打狱警
2005-12-05 14:24:29
   中国法院网讯(蓝剑 晓红) 服刑人员陈雨的减刑被撤销后迁怒于狱警,对狱警实施殴打,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以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被告人陈雨有期徒刑2年,与其抢劫罪余刑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

  陈雨系筠连县人,因犯抢劫罪于2003年10月8日被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现在宜宾监狱服刑。2005年9月12日12时,陈雨酒后以谈心为借口,在宜宾监狱五监区办公室找到值班民警李某某,称其减刑被撤销是由李某某引起的,并动手打了李某某左面部一拳,造成李某某受伤。在场的另外两名值班民警及闻讯赶来的三名罪犯立即上前制止。13时许,宜宾监狱的狱侦科民警车某某对此事进行调查取证时,陈雨不顾在场人员的劝阻,又抓扯车某某的头发。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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