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不成推前妻入河 凶手伏法
2005-12-27 16:38:08
     中国法院网讯 (郑玉萍)  12月27日,因复婚不成将前妻推下河的杀人凶手张某,被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张某系岚谷乡农民,于1988年与被害人章某结婚并生有一女。但张某和妻子性格不合,婚后常殴打章某,1994年双方经武夷山市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章某即到市区以卖水果为生,而张某因不愿务农吃苦,在外干起了偷盗的勾当。2001年10月,张某因犯盗窃罪被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5年5月11日才刑满释放。

  回到家中的张某想起了前妻的好处,释放当天就到市区找到章某,要求章回乡下复婚,遭到拒绝。张某不死心,仍多次纠缠,使章某无法正常做生意。无奈之下,章某向岚谷乡派出所报警。经派出所民警的告诫,张某表示不再骚扰前妻。安份没几天,5月20日晚9时许,张某又到武夷山市区找到正在拖车卖水果的前妻章某,仍要求其回乡下复婚,再次被严辞拒绝。此时两人刚好走到武夷山市崇安大桥的中段,见复婚无望,怒气丛生的张某把章某抵在桥侧,将她从桥栏杆上掀入湍急的崇阳溪中。半晌,见掉入河中的前妻没有了声息,张某才害怕起来,赶紧报警,自己也跟着跳入水中寻找,但是为时已晚,可怜的章某已溺水身亡。

  2005年9月,经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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