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男子屡次盗窃同事财物去嫖娼
2006-01-19 16:29:05
     中国法院网讯 (王莉)  为了获取钱财去嫖娼,王某竟盗窃同事财物。日前,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

  王某身高不足1.4米,近30岁还未娶妻。2005年的一天,王某突然想到偷同事陈某的钱到山东去嫖娼,并于当夜窜至陈某住处偷得现金千余元及手机一部,而后三次去山东嫖娼将赃款挥霍。此外,经王某交代,他还曾经偷过另一同事的现金1200元。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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