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员"杀熟"28万养情妇挥霍一空
庭审中承认犯罪是利用了亲戚、朋友、同学的信任
2006-03-23 09:51:05
     中国法院网讯 (孙亚宾 黄芳)  河南省巩义市某保险公司分部经理张某,“黑”了亲戚朋友等人28万余元保险费和保险返还金,3月21日在巩义市人民法院受审。在法庭上,他称之所以能够“黑吃”如此巨额的钱财,是因为亲戚朋友、同学对保险合同看得不那么细;为了减宜手续,要什么给什么。

  在法庭上,张某说,2004年3月,他首次去找同学曹某谈保险业务,当时他并未带包,办理保险业务的手续也全放在家,因为根据他的经验,首次谈不会谈成。而出乎意外的是,他没跟曹某说几句话,曹某就说:“别说了,我还不信你,我办保险就是了。”当即,曹某从卧室取出2.23万元现金给他,连收款白条也没有索取。没几天,张青峰就把这些钱给“挪用”了,曹某一向他索要保险单,他就一拖再拖,说:“早一天晚一天怕啥。”至到7月,张某“黑吃”客户事发,张某也未给曹某办保险单。

  在庭审时,张某还说:“客户对我比较信任,许多都是亲戚、朋友、同学”,“对保险合同看得不那么细”,“客户为了自己一时方便,我要什么他们给什么,要身份证复印件绝不给户口本复印件”,“早一天,晚一天,客户不会追究”。

  巩义市检察院公诉称,张某自2000年4月至2004年7月,利用其作为保险公司业务员的便利,采取开具暂收收据、代领返还生存金、收款打白条等多种手段,“黑吃”客户保险费、保险返还金28万余元。张某对此供认不诲。

  张某原所在保险公司负责人提出要求,希望张某能够赔偿因其“黑吃”客户而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对此,审判长询问张某是什么态度,张某略微思考了一下,说:“我已没有这个能力。”他说,去年10月26日,他在畏罪潜逃一年多之后,在洛阳被抓捕归案。被抓获时,他已身无分文,所贪巨款全部被其吃喝和包养情妇挥霍掉。“被抓的前几天,我还回过巩义市,是为了借钱,但是没有借到一分钱,亲友像躲避瘟神一样躲着我。” 

  17时40分,法官宣布庭审结束,张某当即坐在地上,双手抱着头,一再忏悔说:“我不该骗亲戚朋友呀。”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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