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情反目 情夫雇人重伤情妇
2006-03-23 14:58:39
     中国法院网讯 (詹芮玲 王孔纪)  肖佳(女)因为情夫叶某与其他女性来往,邀集自己的姐妹们对叶进行殴打;叶某怀恨在心寻机报复,多次雇佣“干儿子”黄坚找人对肖佳进行殴打,至其重伤。3月23日,福建省尤溪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坚有期徒刑五年,叶呈、陈威杰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吴明、王玉清有期徒刑二年。

  2005年3月初,叶某与肖佳相识,此后二人发生并保持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同年7月间的一天,肖佳发现叶某与其他女性来往,就在沙县邀集姐妹们殴打叶某,叶某因此想要报复肖佳。2005年8月8日,叶某汇给“干儿子”黄坚1000元,要黄寻机殴打肖佳。8月17日晚,黄坚经别人介绍,雇用陈威杰在尤溪某路段殴打肖。因肖无大伤,叶某又指使黄坚叫人再去殴打肖佳。黄坚再次指使陈打肖,陈也纠集了吴明、王玉清到该路段持棍打肖,致肖重伤。(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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