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诊断为更年期反应案开审
2006-04-05 16:11:59
     中国法院网讯 (逸馨)  怀孕被为当作更年期反应诊治,在多次治疗后,居然产下一子,原告张莉(化名)诉被告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北京百万中医门诊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两案明天将开庭审理。

  张莉诉称,2004年3月其因出现心慌、劳累、头晕、浮肿、闭经等症状,就诊于被告下属的北京白塔寺药店中医诊所,经大夫诊断,张莉的症状系更年期反应。在原告询问自己是否怀孕时,大夫明确回答并非怀孕,并在此后的诊疗过程中,陆续开中药数十副,让张莉一直服用。至2004年11月,张莉在广安门中医院就诊时,医生诊断为其有足月身孕并即将生产,张莉连忙住院,并于3天后剖腹产下一男婴。根据医院诊断,婴儿系足月低体重儿,张莉为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现该男婴已一岁,但因这是张莉夫妻的第二胎,计划外怀孕,至今仍无法上户口。

  张莉认为,自己在就诊过程中,如实陈述症状,并在询问是否怀孕后,大夫仍未诊断出来,并开了大量药品让其服用,致使其不能了解自己的真实病情,丧失了按照自己的意愿及时终止妊娠的机会,给张莉及婴儿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伤害,婴儿的意外出生,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和严重的心理压力,被告的医生医疗水平低下、责任心差、未能提供合格的医疗服务,具有严重的过错,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其就诊费、药费、婴儿医药费、抚养费、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六万五千余元;并向原告赔礼道歉。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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