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严惩虚报治污减排数据的行为
2007-12-25 14:00:13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刘宝森
  时值年末,各地加紧对全年治污减排工作进行盘点,山东省环保部门表示,严禁各单位虚报治污减排数据,对弄虚作假的将严肃处理。

  从今年起,山东省政府与全省17个市政府和103家重点用能企业领导班子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减排任务细分到各单位,并对治污减排工作进行年终集中考核,未完成减排目标的市政府和企业,年度考核将被“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为保证减排目标能够真正落实,山东省环保局要求,各单位在盘点年度减排工作时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减排数据。按照规定,被考核单位重点减排项目超标排污3次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满负荷率50%以下的,循环流化床锅炉未与省环保局联网的,减排档案资料不全的,污染减排数据不算数,将不计入削减量。

  山东省今年提出了“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7%,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5%”的年度减排目标。山东省环保局表示,将对各单位上报的考核基表填报质量进行审查,对发现基表数据失真甚至弄虚作假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在考核中予以体现。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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