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天平 无私奉献
---记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伟良
2010-03-29 10:44: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攸县频道 | 作者:刑事庭
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伟良
  有人说刑事法官是清贫的,有人说刑事法官是艰辛的,也有人说他们是冷酷无情的,而他——一位年轻庭长,一位普通的人民法官,却始终能够耐得住清贫,把自己的一腔热血和赤诚,献给了他心爱的刑事审判事业,他就是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刘伟良。

  提起刘伟良同志,熟悉他的人都会竖起大拇指,他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爽直大度的为人之道,一直为广大干警所称道。近几年来,他年年被市、县政法委、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执法标兵”,他所在的刑庭连年被荣记“先进集体”。法院刑庭在刑事审判中稳、准、狠地打击犯罪,伸张正义,更是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透过办公室摆放的奖杯、挂满的奖状,我们看到了他和同事们在工作中付出的艰辛。

  “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这是刘伟良执法的准则和誓言。他常说,“如果每百件案件办错了一件,看起来是百分之一的误差,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错误。因此,要保证不使一个应受惩罚的罪犯逍遥法外,也不能使一个无罪的公民受到法律的追究”。多年来,他一直把这些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保证了案件质量。在他处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经反复审查发现,案件事实和危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不明,在部分案件情节方面存有疑点,遂对该案依法做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2009年,全庭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96件,审结率、当庭宣判率均为100%。刘伟良同志个人承办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06余件,判决各类犯罪分子280余人,每个案子都在审限内审结,而且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更无冤假错案出现。

  刘伟良认为,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必须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之剑,铲除腐恶,以净化社会环境,让群众安居乐业,从而无愧于共和国对法官的信赖,不辜负人民对公正的渴求。在他办理的文某等21名被告人故意杀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一案中,经审理查明,文某等人因帮派好友被人砍伤,为报复对方帮派人员,文某等人组织数十名手下到处寻找仇家,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二人轻伤的后果,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为及时审结该案,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促进一方平安,他夜以继日地反复审阅证据材料,认真核查事实,最终以故意杀人、寻衅滋事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文某等21名被告人十五年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后,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在如火如荼的刑事审判工作中,刘伟良带领刑庭干警放弃了节假日,昼夜加班。他长期患有胃病,一年四季药不离身,但为使“严打”工作不在审判环节贻误战机,他仍忘我地工作着。在他的带动下,有的同志轻伤不下火线,带病坚持在床上看卷;有的女干警家务、孩子均顾不上照顾,始终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工作第一线,从而把“严打”斗争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刑事大要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案子办得如何,直接影响着党的形象和社会的安宁,审理这类案件不仅时间紧、要求高、风险大,而且有时还伴随着危险,没有熟练的业务和吃苦精神是不行的。在法院,刘伟良恰恰以连续作战、办大要案而著称。今年夏季,在他任审判长的一起重大团伙抢劫、抢夺案中,该团伙6名犯罪分子交叉结伙,疯狂作案,手段恶劣,加之作案时间长,其中抢劫作案5次、抢夺近百次,社会影响和民愤极大。刘伟良和干警们一起白天提审调查,晚上阅卷核实证据,在二十天内就审结了该案,根据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其中四名犯罪分子被判处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两名也被绳之以法、科以重刑。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也不时向审判机关袭来,面对各种不正之风的纷扰,刘伟良认为,人民法官佩戴的天平决不能让歪风邪气吹偏。为此,他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抗衡中,自觉恪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经受住了权力、金钱、人情的考验。在他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件中,被告人亲属来到他的办公室,进去后就关上了房门,拿出3000元钱放到办公桌上,说这是一点心意,看案子能不能少判一点。刘伟良见状严肃地说:“别说三千元,三十万也不能买刑期”。在刘伟良办理的另一起抢劫案件中,他在办公室发现自己口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千元钱,原来是被告人亲属乘其不备放进去的,在弄清了事情原委后,刘伟良在被告人亲属不肯将钱拿回的情况下,交内勤抵了被告人应交纳的罚金……。他就是这样,十几年如一日,在思想上筑牢了一道攻不破的防线,永葆了一名人民法官应当具有的清正廉洁的品质。

  刘伟良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但在他身上,却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他正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
责任编辑:李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