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 在法理情之间
——记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高展宇
2010-05-10 16:13: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铜川频道 | 作者:宣法科
  4月8日上午9时,记者来到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调解室。只见当事人对一位女法官说:“只要他当面向我道歉,我就撤回上诉。”女法官来到另一个调解室,听见另一个当事人大声说:“不行,我不同意,就是把我杀了,我也不可能向他道歉!”女法官匆匆忙忙,就这样,几经来回,直到中午12时许,原本势如水火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女法官疲惫的脸上才露出一丝笑容。 

  这位女法官,就是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共产党员高展宇。

  法理融情促和谐——

  “当事人最需要关怀和理解,要以真情帮他们解开心里纠结”

  1994年6月,高展宇调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至今已审理1200余件民事案件,其中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达100%,审结案件的服判息诉率达98%。在审理案件中,高展宇以女性法官特有的细心、耐心和善良心,在法、理、情之间寻找结合点,准确切入案件,把一件件民事案件审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促进了社会和谐。

  2009年2月,在审理一起排除妨害案中,上诉人对一审认定事实不服,被上诉人则坚持一审判决的结果。庭审中,双方情绪对立,剑拔弩张,上诉人扬言,如果此案处理不公,就要和对方拼命。为查明案件事实,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说法,高展宇和合议庭成员深入到距市区50公里的印台区红土镇,实地查看,向周围的群众调查了解,最终查明了案件的真实情况,对一审判决依法予以改判,使该案得到了公平合理的处理,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

  处理民事案件不仅要依法,也要合乎情理。2008年5月,高展宇审理一起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诉人某学校以被上诉人的损害是在课间与其他被告发生的和其无关为由,坚持不愿承担赔偿责任,原审其他三被告也相互推卸责任。被上诉人家在农村,生活困难,急需费用治疗。为了把这个案件处理好,高展宇先后十多次到学校与其负责人和其他被告座谈,向他们讲法律、讲道理,有时白天当事人不在,她就晚上去。同事都劝她,“一个小案件,判了算了,这么跑来跑去,累不累?”高展宇笑着说:“案子虽不大,但不把道理讲清,他们就会觉得气不顺,气不顺,心里的疙瘩就解不开,案子判了也难执行。只要案子能最终解决,累点没什么。”在高展宇执著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学校赔偿被上诉人各项损失2万余元。被上诉人的监护人握住她的手激动地说:“高法官,你真是好人,解决了我们的大问题!”

  民一庭的案子,大多是些家长里短、邻里纠纷。要把这些琐碎事处理好,仅仅讲法律、讲道理,往往办不好,还要带着真挚感情做双方当事人工作,这样,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2008年8月,高展宇审理一起离婚上诉案件。男方已经60余岁,身患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长期卧病在床,为了不拖累家庭,他主动提出离婚。可妻子坚持不离,官司打了几上几下没有解决。这样的官司着实让高展宇为难,判离不是,判不离也不是。时值盛夏,天气炎热,男方患病行动不便,高展宇就到医院找他谈话,了解他的真实意图。男方身体虚弱,声音很小,她就伏在他面前,与其交谈。同行的同事担心地说:“你何苦呢?难道就不怕被传染?”她说:“当事人最需要关怀和理解,要以真情帮他们解开心里纠结,要是案子硬判了,可能双方都不满意,倒成了‘夹生饭’。”最后,高展宇掌握了双方的真实想法,解开了他们的心结,使该案得以调解。

  心有天平才公正——

  “案子我会秉公办理,但钱你必须拿回去”

  高展宇出身于一个普通的职工之家。当她被招进法院工作时,父亲告诫她:“娃,你当法官了,要给群众办事,当个好法官!”高展宇始终把父亲的嘱咐牢记心中。

  2007年6月,高展宇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诉人为了能少赔点钱,就找来一个与她关系要好的朋友说情。高展宇对朋友说:“咱俩是多年的姐妹,照理说该帮你,可是,作为法官,我没有权利不按法律办!”听她这么一说,朋友拉下了脸,撂了一句“你也太死性了吧”便摔门而去。

  下了班,要想进高展宇家的门是很难的。凡是涉及案件的人,她都一律拒之门外。去年9月,高展宇审理一起侵权纠纷案件。原告打听到高展宇家的地址,便去叫门,门不开,就打电话想约她出来谈。她说:“有事,上班到法院说,按规定不允许法官私自会见当事人。”后来,在开庭审理前,当事人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说:“国庆节快到了,这点钱你买点礼物。”高展宇严肃地对他说:“案子我会秉公办理,但钱你必须拿回去!”

  去年7月,高展宇审理外地建筑公司诉本地一木器厂建筑合同纠纷案,建筑公司经理李某怕法庭实施地方保护要不回欠款,便给她送去3000元钱,并许诺事办成后另有重谢。高展宇生气地说:“你把我看成啥了,钱你不拿回去,我就交到院纪检组了!”经过审判,法院为建筑公司追回了全部欠款。李某来取判决书时,又拿出一沓钱恳切地对高展宇说:“高法官,上次给你钱是怕法庭实施地方保护。你公正执法维护了我的利益,这是一点心意,你一定要收下。”高展宇再次婉言拒绝了。

  人民法官为人民——

  “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他们希望公正审判、快审快判”

  高展宇办案有个特点:快。十几年来,分配给她办理的案件,她都能在审限内依法办结,基本无积案。她说:“咱是人民法官,要为人民着想。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他们希望公正审判、快审快判。”

  今年1月,高展宇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案子涉及7个原告、4个被告,分别住安徽、西安、黄陵和本市耀州区、王益区。原告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高展宇作为主审法官和庭长耐心调解,一直忙碌到下午两点,当庭让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拿到了调解协议,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2007年7月,在审理一起离婚上诉案件时,男方提出上诉后,不知去向。高展宇通过仔细阅卷,了解到男方是刑满释放人员,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女方不堪忍受,提出离婚。男方不愿离婚,又自知理亏,上诉后故意不到庭。在这种情况下,按法律规定两次送达出庭通知后,男方仍不出庭,可按自动撤诉处理,但是,高展宇想到双方积怨很深,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很可能留下更大隐患。她多方打听,了解到男方在西安打工,就冒着酷暑,先后三次到西安的大街小巷寻找,终于在西安钟楼找到了男方,与他拉家常、讲法律,指出了他的错误,最终使双方和和气气达成离婚协议。

  王益区有位70多岁的老太太,三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一审法院审理后,老太太嫌生活费太低提起上诉。高展宇根据案件双方实际情况,将一审判决的赡养费依法适当增加,并耐心地做好老太太子女的思想工作,使其自觉履行赡养义务,让老人安度晚年。

  耀州区左某某诉某公司工伤纠纷案,因原公司整合兼并,新成立的公司不愿承担责任,拖了十几年始终得不到解决。高展宇在办理此案中深入调查,翻档案,查资料,确定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使左某某得到9000多元的赔偿。左某某激动地说:“你真是一位把群众的事当事的法官。没有你的艰苦工作,我真不知道是不是能活着看到把这个案子结了。你帮我伸了冤,维护了权利,我死都瞑目了!”

  高展宇就是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以法、以理、以情,办理着这一起起看似琐碎但却不易化解甚至可能诱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民事案件。她以实现连续16年申诉信访率几乎为零、基本无积案的一流业绩,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为社会的和谐平添了一抹亮色!
责任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