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官”情系人民 “大和谐”春风化雨
——记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马栏法庭庭长吴生民
2010-05-24 14:12: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许昌频道
  吴生民自1995年7月调入法院工作以来,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现任鄢陵县法院马栏法庭庭长。在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4年间,他以对法律职业无比热爱和不负人民重托的强烈责任感,情系人民、秉公执法、敬业爱岗、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实践了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诺言。由于他业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三等功一次,荣获“许昌市五一劳动奖章”,2007、2009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称号。

  倾心调解 小民事打造大平安

  吴生民自1995年进入法院工作后就在基层法庭工作,这一干就是14年。十多年来,他扎根基层,任劳任怨,从不叫一声苦,不说一声累,他兢兢业业,无怨无悔。作为一名长期战斗在基层的老民事工作者,他审理的案件达2100多件,所审理的案件无一上访,无一矛盾激化,其中近三年来就审结660多件,调撤率高达92%。

  民事纠纷就是各方利益的纷争。当事人之间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如果不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不断积累,就会影响社会稳定。正是基于对大局稳定,构筑社会大平安的认识,他在工作中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他始终把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办案的切入点,从和谐高度对待纠纷,以衡平曲直,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为目的,妥善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在他看来,司法为民不是口号,而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又不让矛盾激化。二00八年五月份,他审理了石某等三原告与被告杨某合伙纠纷一案中,原、被告四人均系农民,合伙开办一个板厂,由于缺乏风险意识,双方合伙账目不清,导致四人矛盾重重,生意无法经营。他多次到原、被告所办的厂内,了解到也因一年多的闲置,厂内设备面临毁损的局面,那样将会再亏损十多万元。经过深入细致研究此案,他认为此案标的大,且涉及的债权债务人比较多,如果处理不慎,双方的矛盾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达不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此,他从情、理、法的角度对双方争议的事项进行解释和疏导,让双方当事人明白是非曲直,让他们都站在对方的位置换位思考、权衡利弊。在他的耐心解释和劝说下,双方相互谅解,冰释前嫌,达成了44万元的财产分割协议。此案的成功调解,既救活了一个企业,也化解了矛盾,平息了风波,取得了双赢。

  多年来,吴生民和同事们边干边总结出了一套化解纠纷的调解方法。他经常和庭里新同志讲,在调解工作中,既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工作原则,又要根据当事人的性格特点和案件类型具体分析对待,充分把握各个环节,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更新自己的工作方法,才能取得最佳的调解效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正是因为有了一整套工作经验,无论多复杂的案情,吴生民都遵循先摸清案情的思路,以灵活方式调解,调动各种因素参与调解。2008年11月份,原告姚某怀疑自己的丈夫李某在外包“二奶”,遂到法庭起诉离婚。在审理中,双方情绪反常,姚某扬言要告李某重婚,李某声称要告姚某非法拘禁罪,双方火药味十足。虽然二人结婚已达20年,但已没有夫妻感情,经调解已难以和好。调解时对共同财产分歧极大。由于李某常年在外做生意,家里有一部分财产,在外地也有许多债权,但债权分布在全国各地十多个地方,所以核实起来很难,如果按照证据判决,势必一方当事人心里不服,为此针对该案具体情况,吴庭长多次和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沟通,让双方各提出了三条不同的调解意见,并让当事人在自己的调解方案中签了字,然后吴庭长从这几种调解方案中选出了二条最相近的调解意见,提出了一条法庭调解方案,让律师做各自当事人的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终于促成了李某给付姚某财产款24万元的离婚协议,二人均满意地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事后,参与调解的被告代理律师崔克伟感慨地说:“真想不到该案能调解结案,如果不是吴庭长思路清晰,巧妙调解,恐怕该案就会转化为民转刑案件。”

  一心为民 小法庭情系大民生

  “人生的价值不在于索取,而在于奉献”这是吴生民关于工作的座右铭。法庭处在基层,贴近群众,审理的都是一些关系群众生活的琐事,案件标的小,工作量大,但在吴生民的眼里,即使案件再小再简单,也要让当事人体会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每当接触到这些“不起眼”但与群众生活和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他都会想,一个法官一生中可能会办几千起案件,但对大多说百姓来说,一辈子可能只进一次法庭。“群众利益无小事,一个小案子在群众眼里就是一片天,我们工作的最高境界就是让群众满意”,这是吴生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所以,在日常工作中,他从不摆架子,不好面子,他经常用土语和辖区群众唠家常、侃农活。在农忙季节,还利用休息日帮助当事人春耕秋收,被辖区群众称为“平民法官”。

  2008年11月28日下午2点钟,吴生民正在办公室撰写一份判决书,70多岁的张老汉走进了吴庭长的办公室,他十分生气的说:“庭长,我儿子儿媳把我撵出来了。我三个儿子都不要我这个爹了,我想告他们,可是我听人说我这是家务事,事又太小,你们法庭不会管。你们要是真不管,我就真没法活了。”吴生民忙让老大爷坐下,并给他倒了一杯热茶,对他心平气和的说:“这事法庭管,不但要管,而且要管好。”当得知老人还没有吃午饭时,吴生民就亲自到法庭食堂为老人做了一碗鸡蛋汤。吴生民让书记员为老人办理了立案手续,并依法减免了应交的诉讼费。随后,他和助手又到老汉所在的大马乡任营村传唤老人的三个儿子立即到庭。在庭上,吴生民向他们宣讲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尊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教育,看到法庭都能为自己的父亲做出一碗饭,老人的三个儿子都惭愧地低下了头,纷纷表示先将老人接回家。第二天,吴生民和书记员在张老汉家门口摆上了一张桌子、几把椅子,并邀请村干部和村里几个名望高的人到现场,他要在张老汉的家门口开庭进行审理。庭审中,张老汉的三个儿子和儿媳都认识到了错误,当庭表示要好好赡养老人,并达成了轮流赡养老人的协议。通过审理,张老汉也认识到了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表示愿意原谅儿子和儿媳,并当庭撤回了起诉。看到张老汉一家人团团圆圆的坐在一起,吴生民会心的笑了。事后,张老汉激动地对吴庭长说:“本来想着法庭不会管我的事,没想到法庭没让我花一分钱,没跑一里路,吴庭长还亲自把庭开到我家门口,你们真是咱老百姓的贴心法官呀!”

  真心真情 小法官构建大和谐

  吴生民看起来非常腼腆,有时不善言谈,但他对来诉来访群众却有一种骨子里的热情,他总能以热心换取他们的信任,和当事人谈起心来特别有感染力,他总是用真心去和当事人沟通,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每个思想动态,根据当事人的性格特点,对症下药,审时度势,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促使矛盾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吴生民心中时刻装着人民的利益,关系着人民的疾苦,凡经他接待的当事人,无论大小事都耐心细致的处理,平时无论工作再忙,只要当事人问什么事,他都热情接待,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在工作中,总是把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纷争,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大马乡瞿湾村62岁的上方老户孙某提到吴庭长说“吴法官找我时,我心中恼怒不服。但和他接触后,我深受感动,他的话使人服气,今后我再也不上访了。”孙某是瞿湾村的一位村民,曾承包大马乡林场的土地种植花卉苗木。2003年8月,大马乡政府中止了双方的承包合同,孙某以赔偿苗木款太少,使自己受到了巨大经济损失为由多次到省、市、县上访告状。上访6年来,事情一直没有得到解决。2008年12月份,时值“两会”召开之际,孙某情绪不稳,又出现了进京上访的苗头。大马乡政府经多次做工作无果后,求助于法庭,请求法庭依靠法律手段解决孙某上访的问题。吴生民认为一方为乡政府,一方为上访老户,如果走诉讼途径,不利于事情的解决,遂决定采取诉前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孙某和吴庭长接触后,第一句话就是“吴庭长,别看你是个庭长,你的官太小,我的事经省、市、县多位领导管了都管不了,你个小法官更管不了我的事”。听孙某说完,吴生民没有生气,他和气地说:“老孙你别着急,您先喝口水。”就这样,三个月过去了。期间,吴生民和孙某讲法律、说政策、谈民意、唠家常、摸底子。孙某打消了对吴生民的疑虑,由不信任变为信任,其赔偿请求也由16万元变为5万元,最后双方达成了3万元的补助协议。由于孙某及其妻子年老多病,且家庭困难,负债累累,经和乡主要领导协商后,认为孙某家庭符合低保政策,并及时为他办理了低保。2009年6月3日,孙某给鄢陵县法院院长时颖送去了一封感谢信,标题为《小法官用什么招说服了上访7年的老户》。他在信中写道:“我没有想到,一个小法官吴生民,用最短的时间把我7年的合同经济纠纷解决了。吴生民讲过的话不变,和气的跟我交谈,谁都会受感动。”6月17日,时颖院长就此信件做出了重要批示:“此来信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他要求我们全体干警一定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倾听群众的心声,耐心细致、入情入理的做好工作,用真情换真心,真心实意地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7月4日,《河南法制报》、《大河报》等多家媒体集中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贴心服务 小卡片促进大发展

  吴生民所在的马栏法庭辖马栏、大马二乡镇,辖区群众经济意识较强。其中马栏镇有乡镇企业300多家,仅议台村一个村就有棉短绒企业80多家。大马乡群众种植花卉苗木达6万多亩,辖区有过半人员在外跑项目签合同。但自去年金融危机以来,由于缺少风险意识,加上法律知识淡薄,涉及企业和花农的经济纠纷日趋增多。如何充分发挥法庭职能作用,促进辖区经济健康发展,如何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花商、花农,这成了吴生民同志的一块“心病”,也就成了摆在吴生民案头的一件急需解决的大问题。

  针对现状,吴生民适时地启动了“法庭服务企业和花商花农”活动,他带领全庭干警主动走访辖区企业和花农花商,了解司法需求,提出司法建议,为企业和花商花农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在他的倡导和带领下,法庭首先向辖区企业和花商花农发放了便民服务卡和廉政监督卡。他将全庭干警的联系服务电话、法院廉政监督电话和“五个严禁”的规定等内容制作成了名片式的小卡片,发放到了群众的手中,便于他们联系法庭干警和监督干警。此卡片虽小,但装载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一片真情,它在人民法官与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拉近了与群众的联系;二是设立了巡回办案点。他在企业比较集中的马栏镇议台村和花商花农比较集中的大马乡后张村设立了巡回办案点,每月都定期到巡回办案点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三是开展“大走访,向企业征求意见”活动,吴生民带领干警到企业走访和调研,发放征求意见函,进一步找准法院工作为企业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四是建立法庭干警联系企业制度。吴生民和全庭同志与辖区骨干企业进行挂钩联系,每位干警具体分包联系4到5家企业,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五是实行涉企、涉花、涉农案件回访制度,对审结的所有涉及企业和花商花农的案件进行了回访,听取他们对法庭办案的作风、能力、廉洁、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

  今年以来,吴生民就带领全庭干警向辖区企业和花农花商发放便民服务卡、廉政监督卡3000多张,走访企业110多家,发放征求意见函200余份,提出司法建议13条,举办专题法律咨询讲座4次,得到了辖区群众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公正廉洁 小食堂做出大文章

  说起吴生民,凡是与他打过交道的人都说,这个人非常实在,尤其在原则问题上,他是旗帜鲜明,无私无畏,自觉抵制说情风,做到警钟长鸣,在思想上筑起防腐拒变的坚固防线。2008年10月份,他在办理原告寇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寇某的父亲托吴生民的一位同学说情,这位同学给吴生民家里送去了1000元钱。第二天,吴生民就将1000元钱交给了庭里内勤,由内勤转交给了寇某。事后,吴生民对那位同学感慨地说:“如果我心不正,不甘清贫,收受贿赂,会使我良心上受到谴责。作为同学,你不是在帮我,而是在害我啊。你能看着我犯错误吗?”

  作为一名庭长,他深知,光是洁身自好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坚持从严治警带好身边的同志。为此,他总是以身作则,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带动大家清正廉洁。根据法庭的实际情况,在吴庭长的要求和带动下,庭里购置了锅碗瓢盆,并在庭里空闲的空地上种上了时令蔬菜,他们办起了自己的廉政小食堂,全庭的同志都有明确的分工,有买食品的、有记账的、有择菜的、有做饭的、有洗碗的。而吴生民则干起了别人都不愿干的洗碗的活儿。小食堂虽小,但里面却有大文章。吴生民要求全庭干警工作日期间一律在庭里食堂就餐,不准私自外出吃饭。自从有了小食堂,马栏法庭杜绝了吃请,杜绝了工作日饮酒,也杜绝了法庭干警在当事人心中的不良形象。2009年6月30日上午,庭里在审理原告曹某与被告驻马店市郑某等三被告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时,由于吴生民看到该案有很大的调解余地,便动员全庭干警齐上阵,一起参与到调解中。等到中午12点,由于双方在赔偿数额上有争议,调解工作陷入僵局。看到法庭干警忙了一上午,双方当事人都感到过意不去,便一起邀请法庭同志去食堂吃顿便饭,但吴生民很有礼貌的说:“谢谢你们的好意,但我们由纪律,我们可以自己做饭吃”。此时,吴生民对工作没有轻言放弃,他让助手主持双方继续调解,自己则冒着炎热到食堂做起了午饭。一时左右,吴生民同志将一碗碗香喷喷的面条端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面前。饭桌上,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边吃边聊边调解。渐渐的,双方少了一份对立,多了一些谅解,少了一份无奈,多了一份欢笑。饭后,被告郑某紧紧握着吴庭长的手说:“吴庭长,我们吃的不是一顿饭,而是法官的一片心啊!我什么也不说了,我同意按法庭提出的调解方案履行。”

  耐心,不厌其烦;细心,不遗不漏;热心,无怨无悔;公心,不偏不倚。这就是人民的好法官吴生民,他总是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永远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责任重于泰山”,这是写在吴生民床头的一句话,同时也铭刻在吴生民的心上,时时刻刻警示着自己:公正无私,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