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2010-05-27 15:57: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陶远鸣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对人民法院来说,是依法履行职责的内在要求,是工作行动方向,是科学发展的良好机遇。三项工作的最终落实,是依靠人的落实,作为法院也就是依靠法官队伍的“公正廉洁执法”。因此,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力打造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显得至关重要。

  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法院队伍公正廉洁司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腐败问题自私有制产生后,便伴随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难题。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针对不同时期,提出了一系列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人民法院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力量,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必须统一思想,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法院队伍公正廉洁司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政治要求。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科学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多次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建设。为此,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措施上始终创新的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各项任务,推动公正廉洁司法,努力开创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新局面。

  二要充分认识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保证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实现公正廉洁司法的现实要求。从我们吉安两级法院现状看:

  一方面,广大干警能够排除各方面的干扰,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我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市法院队伍保持平稳,没有发生一起干警受刑事追究的案件。

  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公正廉洁司法任务依然繁重,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少数基层法院仍然出现了一些干警违纪行为,“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仍较然存在,有的地方抓管理停留在制度层面,抓落实不够,导致司法不公、形象不佳、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都迫切要求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大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公正廉洁司法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要充分认识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加强法院干警队伍建设、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当前,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有很多新的课题需要探索,关键是要有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警队伍。只有抓好法院队伍建设,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有利于关心干警、爱护干警、保护干警,使干警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并从制度和管理上规范、监督其行为,让干警不能干坏事、干不成坏事,尽量做到不出事或少出事。我们领导干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要从加强公正廉洁司法建设的高度,从机制制度上填补教育的缺陷、管理的漏洞、监督的盲区,从严管理干警队伍,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二、突出抓好法院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构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制度体系

  一要强化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实现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必须建立健全法院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警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当前,要按照“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教育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特别是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正廉洁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教育干警珍惜权力、用好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不能以权谋私;重视通过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帮助干警算好政治帐、经济帐、自由帐、亲情帐,深刻认识腐败行为的严重危害,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要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人民法官的职业操守,严守法院工作的各项纪律,清白做人,干净办案。

  二要强化廉政监督制度建设,实现内外互动监督常态化。完善法院各项廉政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首先要加强内部监督,要通过完善审判管理、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通报、信访举报等审判监督机制,设立法律和纪律两条监督线,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实时监督;要完善干部述职述廉、司法巡查、兼职监察、诫勉谈话、函询质询、重大事项报告等监察监督机制,推进干部问责、廉政承诺等制度的落实,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经常性监督。

  其次要加强外部监督,要继续实行特邀司法监督员制度,依法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代表委员视察、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新闻媒体采访、民意沟通步入常态化,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三要强化廉政预防制度建设,实现预防治本工作常态化。要从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入手,积极探索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要在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排查、内控、预警等制度方面下功夫,推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程序化和透明化,实现对权力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制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产生腐败的空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要建立违纪违法动态预警和线索甄别制度,提高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问题演化为大问题、个别性问题演化为多发性问题。实行关口前移,使廉政监督与审判执行工作同步进行,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跟踪到哪里,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要进一步完善审判公开和回避制度,使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为公正廉洁司法设置好“防火墙”、“隔离带”,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要认真加强组织领导和强化各项措施,以公正廉洁司法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领队伍切实把公正廉洁司法落到实处,用新成效取信于民,是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关键。

  第一,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法院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上来,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承担起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在部署工作时,要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使两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班子内部和法院机关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任务分解、责任分工,保证责任落实。要严格考核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一件一件抓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法院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抓出成效。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规定,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常怀爱民之心、责任之心、淡泊之心、律己之心、敬畏之心,做到为官要亲民淡泊、干事要诚实务实、待人要坦诚团结、生活要勤俭廉洁,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情怀、对人民无限热爱的公仆情怀、对司法事业无比敬仰的职业情怀,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共产党人,做一个人民信赖的共产党人。

  第三,要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建设。要加强法院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使其成为法院公正廉洁司法的坚定维护者、忠实实践者。法院党组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特别是在查处案件遇到困难和阻力时,要态度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办案,做他们的坚强后盾。要保持严格执行制度常态化,强化制度的贯彻落实,真正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督促对制度执行情况经常性的检查,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予以追究,确保制度的执行力。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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