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情动人服务于民 扎根山区默默奉献
——记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民庭审判员师云秀
2010-06-03 20:43: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佘妮娜
  年逾50的她,20多年来一直坚守在民事审判工作第一线,她就是城口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师云秀。

  扎根基层无怨无悔

  1986年,师云秀于从城口县文艺工作团调入城口县法院新城人民法庭,1998年3月至今在民事审判庭工作。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她一干就是二十多年,她坚守着对法律事业的执着和热爱,坚持用公心来定案,以诚心来感化,以诚心来帮助,以耐心来沟通,用爱心来疏导,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的纠纷,也收获了基层群众的信任和期待。

  善于调解促进和谐

  师云秀同志十分重视调解工作,力争每一宗案件都办得圆满,让当事人“胜败皆服”。20多年的民事审判工作,她承办了众多的离婚案件,她在庭审调解中,针对每个家庭中人员的组合以及所遇到的具体情况等因素的不同,先查明案件事实,了解每对夫妻离婚的真实目的,然后对症下药。如在处理2005年原告吴某与被告唐某离婚一案中,原告吴某以与唐某感情不和,2000年唐某又因犯爆炸罪被判刑五年,感情确已破裂,要求离婚。而被告在庭审中辩称,犯罪是因原告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从监狱出来后,原想回家与吴某好好生活,然而吴某却提出离婚,没住的、没吃的,社会抛弃,家庭抛弃,他只有一死了却余生。师云秀作为主审法官慎重深思,应给吴某做细致的思想工作,拯救被告受伤的心灵,本案处理不当将会给原告、被告和社会带来不利的后果。她与同事几次到原告居住地进行调查,从人情人理、道德理念、社会影响、帮助教育人的角度说服了原告,最终以双方同意离婚,原告当庭支付被告生活帮助费三千元,旧房归被告所有调解结案。

  以情动人化解纠纷

  师云秀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以法服人、以情感人、奉献爱心,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纠纷。如原告肖某与被告肖某某、孟某财产赔偿纠纷中,双方因家庭锁事发生矛盾,产生分岐,二被告翻悔与养子达成在自家承包地上建房协议,并与养子发生争吵。庭审中双方各执已见,原告称建房有协议,被告属无理取闹。被告辩称协议是自已不懂法而形成,建房协议不算数,要求收回土地,或者支付三十万元或分一个门面,否则让原告过不了安静日子。鉴于双方的特殊关系,她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望双方念在亲情上,互谅互让,协商解决此案。然而事与愿违,被告情绪激动、大闹法庭,随后其大女儿又背着孩子突然冲入法庭谩骂原告,在此情况下她立即休庭,劝说双方,将激化的予盾予以化解。她又及时与同事到被告家,从山坡上找回被告孟某,给其讲道理,她费尽唇 、磨破嘴皮,终于使孟某在又哭又闹的情绪中冷静下来,接受原告支付十万元人民币,当庭兑现调结此案,本案调结后受到社会各界及同仁们的好评。

  师云秀同志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工作了20多年,用自己的朴实以及对审判事业的执著追求,实现着人民司法的人文关怀,正是基于这种追求,才赢得了众口皆碑;同样,也正是基于这种追求,促使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廉洁奉公,忠实地履行着一名法官的神圣使命。
责任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