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的荣耀——许朝地
2010-07-14 16:24: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罗山频道 | 作者:杨帆 定善
  在河南省信阳市的大别山麓,淮河岸边,有一位法官的名字被社会各界竞相传颂。他在法院工作16年,先后从事司法技术鉴定和执行工作。他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以追求公正和效率为目标,秉公执法,辛勤耕耘,化解了大量矛盾,维护了一方稳定和发展,赢得了人民群众一致赞誉。他先后被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治干警”,多次被上级法院和本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和“办案能手”,200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7年,他所在的执行局在全省清理执行积案时被省高院评为先进单位,4名执行干警被省、市法院评为先进个人,树立了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尤其是他捐献骨髓救人,谱写生命大爱的义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他,就是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许朝地。

  许朝地,男, 1971年10月出生,汉族,1993年毕业于洛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大学文化,1994年参加工作,历任助审员、审判员,法医室副主任、主任、执行局副局长,2009年4月至今任罗山法院执行局局长。在审判执行工作岗位上,以他的大爱充满着司法温情,以他的忠诚无私去做争议的捍卫者,以他的刚正捍卫着法律的尊严。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当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展示了人民法官的时代风采和崇高形象。

               大 爱

  “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代防线守门员的许朝地来说,不断丰富爱的含义,诠释它的内涵。他把爱看作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永恒的主旋律,当作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纽带。他到执行局工作后提出转变执行理念,倡导人性化执行,彻底扭转了执行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执行社会效果差的局面,使全局执行人员执行理念得到彻底转变和提高,使执行案件当事人满意度大幅度提高,同时也大大降低了被执行人的对抗执行的情绪。特别是2008年全国急需一切稳定的形势下,他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和谐的高度,任劳任怨,勇于承担职业风险,承担起疑难及对立矛盾较大案件和全局大部分换员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例如申请人沈某某申请执行其侄子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意见较大,态度蛮横,情绪比较对立,且长年外出不归,亦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亦年老体衰,多次声称要上访闹事。接手该案后,先后五次到被执行人家,从法律、人情、伦理、道德以及子女以后的声誉心理影响各个方面与被执行人促膝长谈,他以一名人民法官的真情和真诚终于将被执行人感化,自愿将其隐藏财产交其法院处理用于清偿被执行人债务。

  工作中坚持人性化执法,生活中热心助人,普写大爱。为响应中国红十字会“奉献爱心,挽救生命”的号召,2009年10月,许朝地自愿报名加入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光荣地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捐献者。2010年5月,信阳市经红十字会接到中华骨髓库通知,许朝地同志与北京一位16岁白血病患者HLA初配相合。当许朝地得知这一消息后,毫不犹豫当即表示愿意履行捐献承诺,随时准备捐献自己的造血干细胞以挽救患者的生命,这份珍贵的“生命种子”,将会被专人送往北京,为患者进行移植治疗。作为河南省政法系统造血干细胞捐献第一人,他表现出的是非凡勇气和奉献精神,体现出的是新时期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本色,他的爱心捐献是拯救生命、升华自我的壮举,这种生命赠予、无私奉献、捐髓救人、回报社会的高尚品质,是我们法官的骄傲。

  平时工作中,他还处处帮助别人。在玉树地震时,他向灾区捐款100元,这相当于他4天的工资;去年年底,有一位当事人无路费,他主动给这位当事人100元作路费和餐费,本局的干警有困难,只要知道的,他都会尽自己最大能力地去帮助干警。

              忠  诚

  勤肯敬业,公正无私,诚实信用,这是他给同事们留下的印象。公正执法,执法为民,严谨真诚,这是当地群众对他的评价和赞誉。爱岗敬业,识大体,顾大局,讲公正,这是领导对他的赞誉。

  许朝地常说:“作为法官,忠诚尤为重要。因为,我头顶的是国徽,肩扛的是天平,必须做正义的捍卫者。“

  他常讲,科技对我们来讲就是一把辟邪剑,任何虚伪和假象都将被它剥脱的体无完肤。在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十余年中,他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树立司法鉴定权威,他办理了3600余起法医鉴定案件,无一起错案,另外,独立办理文字鉴定三十余件,组织专业人员办理其它方面司法鉴定一百余件,亦均无一起错案收生,所有这些都与他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高度责任感分不开的。

  公平正义,辩法析理树法威。他坚信,只有公正的审判,没有公正的执行,审判工作将前功尽弃,为确保每个执行案件都得到及时公正的执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他矢志不逾的坚守这道防线,哪里案件久攻不下,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在执行局工作的5年中,执结了大批案件,树立了法院的执行威信。如在今年5月17日早晨五点至中午十二点,他组织全局人员集中采取执行措施,搜查五名被执行人,拘留一名被执行人,执结六案,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另外,在日常工作中我还善于总结经验,重视调研,强化学习,如2001年在罗山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模式,开创了全区乃至全省的先河。

              敬  业

  乐于奉献,爱岗敬业,成为岗位楷模。他到执行局工作的第一年,就赶上全省法院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那时,许朝地同志只是执行局副局长,他个人除协助局长搞好全局的案件统计、上报、管理及全局外勤之外的还独立结案70余件,被评为全区清积先进个人,特别是为了节省执行局开支,他还担负了执行局司机的职责,每天陪伴名执行小组外出执行办案,因为他坚信,战士从军,效力疆场,马革褒尸,足慰平身,干一行,爱一行,站一岗,敬一业,这是他人生不变的职业铭言。

  面对执法工作中的种种诱惑,他始终能做到身居闹市、甘于寂寞,而对荣华,甘于清贫,严于律已,廉洁办案,充分体现了他刚正、廉洁的人格魅力,充分展现了一名法官的良好法律素养,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责任编辑:李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