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临泉原县委书记王政受贿400万被判12年
2010-08-27 09:57:42 | 来源:中安在线 | 作者:蒋六乔
  8月26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临泉县原县委书记王政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政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被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所有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王政,1957年生,曾先后担任临泉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2009年6月,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王政涉嫌受贿一案交由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办理。2010年4月15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鉴于案情复杂没有当庭宣判。

  法院查明,被告人王政自2000年至2009年在担任临泉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介绍工程、提拔知己、调动分配、安置工作、干预下属行政工作等途径,收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等54人所送的现金人民币、购物卡400余万元,以及金条、房产等财物。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