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能动司法 促进社会发展
——安东张文显宋鱼水与网友在线交流
2011-03-14 09:23: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景义
图为安东(左二)、张文显(左三)、宋鱼水(左四)与网友在线交流。刘 曼 摄
  3月1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大会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当晚8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围绕人民法院如何坚持能动司法、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这个代表和网友们共同关注的主题,邀请来自法院系统的三位全国人大代表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他们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宋鱼水。现将访谈摘要如下:

  能动司法让人民满意

  中国网络电视台: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一个新的司法理念,即能动司法。法院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能动司法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有哪些成效?

  安东:能动司法不仅是一种理念,它也是一种工作方式。在审判工作当中,法官不能满足于坐堂问案,还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能机械司法。另外,能动司法还要求法官要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比如法官在司法实践当中发现了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就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地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使他们改进工作,促进社会管理进步。还有,我们在解决社会矛盾中,可以利用非诉讼方式解决,比如说诉前调解,这也是能动司法的一种表现。

  通过能动司法,法院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发展。统计局进行的社会调查表明,三年来,人民对法院的满意度连年上升,我们的案件服判息诉率也明显上升。

  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至关重要

  中国广播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十二五”期间,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工作重点在哪里?应该从哪些方面使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尽快完备?

  张文显:法律体系的基本形成,只是表明我们在立法方面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后面的问题还很多,比如说有了法律以后,法律的执行和遵守,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法律如何取得实效等等。所以法治建设是包含了立法、法律的执行、法律的遵守、法律的适用、法律的监督、法律时效的评估等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我们的工作主要转向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特别是要加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解决基层法律资源不足迫在眉睫

  新华网:我们的问题是提给宋鱼水代表的。基层尤其是农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总是感觉特别困难,因为老百姓本身可能就不太懂法,找可靠的人咨询也很难,打官司就更难了,感觉基层的法律资源严重不足。您认为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宋鱼水:我觉得这个问题法院特别重视,王胜俊院长报告中提到要更加重视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一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变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是今年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二是完善宏观指导、分类指导机制,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据我所知,去年对全国基层法院的院长进行了培训,各级法院又对基层法院的庭长法官进行了培训,所以这个监督指导力度还是比较大的。三是继续推动人员招录办法改革和司法考试改革,拓宽法官来源和渠道,完成法官员额编制标准和法院职务序列改革。四是加强中西部民族地区特别是新疆、西藏等地双语法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法官择优遴选制度和有利于基层干警成长的选拔机制,进一步解决一些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法官断层、人才流失等问题。五是落实法院经费分类保障办法,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改善基层法院经费保障状况,加快办公办案信息化建设。六是坚持以人为本,关爱法官身心健康,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切实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

  国际在线:前不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发布,行政机关不能再自行强制拆迁,规定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么法院将如何慎用并用好司法权力,避免今后仍然出现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呢?

  安东:今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可以看作是法治事业进步的一个表现。第一,我们要认真学好这部法规,把立法的本意、立法精神掌握好,这是执行好这部法规的基础。第二,要搞一些调查研究。因为有些规定是比较原则的,可是在实践当中,会遇到很多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指导性意见。

  这个法规本身就强调了沟通协调的重要性。拆迁方案、拆迁标准要广泛征求意见,政府与被拆迁对象要进行沟通联系,法院也要把要求和精神贯穿到司法实践中,这样才能切实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全社会都要维护司法权威

  中国人大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已经有法可依了,接下来就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了。这样法院的任务是不是更重了?

  张文显:肯定是更重了。我想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司法是有法必依的重要保障,因为法院对于违法侵权、犯罪行为的追究,这是有法必依的根本保障,是维护法律尊严、权威和统一的最后一道防线。另一方面,人民法院有没有权威,有没有公信力,直接涉及到这个社会的法律能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如果法律没有尊严,法律的实施就是一句空谈。所以我呼吁,全社会都要维护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统一,也要支持法院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人民法院在保障法律实施方面,在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方面,在维护法律价值特别是公平正义价值的实现方面,今后担子更重,当然使命也更加光荣。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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