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深化审判管理的实践状况
2011-04-07 15:11: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邱天
  长期以来,法院管理工作主要侧重于法院人事管理和政务管理两大方面。由于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实践,法院人事管理和政务管理经验丰富、制度完备、运转常态。相比之下,法院管理之中的审判管理尚属新生事物(1),起步较晚,没有成熟的理论学说可供参考,亦没有现成的经验作法可资借鉴。(2)根据最高法院的观点,所谓审判管理,是指是人民法院通过组织、领导、指导、评价、监督、制约等方法,对审判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司法过程进行严格规范,对审判质效进行科学考评,对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3)但是,如何组织、领导、指导、评价、监督、制约,如何合理安排、严格规范、科学考评、有效整合,即审判管理的主体(谁管)、客体(管谁)、方法(怎么管)等问题,理论上尚有争议,实务上尚不明确,具有加以研究必要。本文并非致力于对上述问题进行理论探讨,而是以奉节县人民法院为样本,对审判管理实践探索进行介绍,对相关理论问题进行回应,以期对总结审判管理经验得失,进一步创新和深化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管理有所助益。

  一、奉节县人民法院深化审判管理的实践探索

  围绕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这一时代命题,奉节县人民法院着力改革和完善审判管理机制,2009年组建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将全院的审判事务交由审管办集中统一管理,具体履行个案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效考核、“网上办案”检查和监督管理措施落实等五个方面的职责,充分发挥审管办在评查评估、决策建议、监控督查等方面的综合管理作用,形成在审管办统一管理指导、组织协调,各办案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一体化审判管理运行模式,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四个强化”措施,探索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推动了审判工作整体水平大幅提升,较好实现了审判质效全面均衡发展。

  (一)强化规范管理,完善审判管理制度

  制度是管理的基础,坚持用制度管案、管权、管人、管事,是人民法院加强审判管理的有益经验。奉节县人民法院将打造“管有规范,严有依据,评有标准,落实良好”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作为强化审判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此,奉节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事务管理部门是承担审判流程监控、审判质效管理的专门机构,是有效整合审判事务管理权限的重要平台,是审判事务管理权限的执行部门的定位,对审判管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管理事项进行深入调研,并结合审判实践对法院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修订,相继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裁判文书制作规则》、《立卷归档细则》等10余涉及案件质量的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办案环节的操作规范和考评细则,对立案、送达、审前准备、中止(终结)诉讼、开庭审理、程序转换、审限批准延长、法律文书制作、评议宣判、卷宗装订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全流程规范。针对审判管理薄弱环节,着力完善承办人自查、庭室内互查、审管办抽查、审委会复查的四级评查体系,规定审管办每月对全院所结案件抽取50%进行评查,审委会成员抽取审管办评查案件的50%进行复查。建立案件质量考评反馈机制,每月对评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通报,每季度到办案庭召开质量总结庭务会,每半年举办全院案件质量分析研讨会,通过及时反馈、分析、讲评评查结果,将原有的单纯事后监督向事前引导、办案指导和全程监督转变。建立起案件质量互评互查的评查新机制,每月从各个办案庭轮流抽选6名审判员按照庭内回避的原则分别评查2件以上案件,有利于办案人员更好地查找不足,总结经验。

  (二)强化集约管理,提高审判管理效率

  在当前审判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办案效率是解决这一矛盾的重要途径。优化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配置,科学界定审委会、院庭长、审管办的审判管理职责,明确合议庭、审判长和承办法官的审判权职责范围,合议庭、承办法官对案件享有独立的裁判权,院、庭长则着重加强在复杂疑难案件、定案把关、裁判文书签发等方面的监督指导办案职责,从而进一步挖掘审判潜力,调动一线法官办案积极性,促进办案效率高效化。出台缩短办案期限指导性意见(提倡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应分别在4个月和2个月内审结,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自诉案件应分别在1个月、15天和4个月内审结,执行案件应在4个月内执结),并由审管办进行审限实时在线跟踪,每15天对未结案件的审限进行统计,以浮动图标的形式在内网及时通报,其中对审理时间超过40%、60%、80%审限的案件分别进行预警、警示和督办。落实办案效率报告制,督促办案人员每月制定结案计划,将当月不能审执结的案件情况上报分管院长,并由分管院长督促计划落实,其中审理持续时间超过50%审限,执行持续时间超过60%执行期限的由审管办按月通报督查消化。这种将审判流程、审限预警、审限延长等事务由审管办集中管理的集约化管理模式,不仅提高了审判管理效率,而且取得了快审速执的良好效果。

  (三)强化精细管理,优化审判质效指标

  参照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目标年度考核办法》中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等相关考核指标,完善审判绩效考评综合体系,从考核对象、考核期限、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等方面逐项层层分解目标任务,任务到庭、责任到人、考核到点,其中将考核年度结案率分解到考核月结案率,将考核单一的结案率延伸到考核审限内分期结案率,将考核庭室结案率细化到考核个人结案率。在综合考虑办案力量、收案数量、结案进度等因素的基础上,适时调配各办案部门的案件数量或对办案人员进行动态调整,力求审判工作能均衡、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审判绩效考评指标的导向作用和“透视”功能,通过定期出台月审理报告、季审判态势分析报告,不定期开展专项审判质效检查评估等手段,评估检查、综合分析涉及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各类指标,以全面、准确的数据为审判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建议。推行审判绩效指标分级跟踪反馈制,每季度对照考核目标,量化审判绩效情况,着力从保持领先指标、优化一般指标和提升弱项指标等三个层级来研究制定对策,并通报全院干警,明确其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同时,将推进“网上办案”作为深化审判管理的重要支撑,严格监管运行流程,加强流程化动态化管理,分节点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录入案件信息和诉讼材料的扫描上传,所有审批事项一律网上进行。严格落实人员职责,细化从立案、审判、执行到归档各个环节操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和责任。严格规定办理期限,对案件信息录入、报结、档案流转、归档等规定了明确的期限。实行网上评查与纸质评查同步进行,从信息录入完备度、准确性、及时性、电子档案的质量等七个方面对“网上办案”的质量与效率进行全面考核。

  (四)强化奖惩激励,杜绝审判管理流于形式

  制度的执行力的大小取决于执行制度力度的大小,再完善的制度,如得不到有效执行,则难以达到制定制度的目的。审判管理亦是如此,如不依据管理制度,严格兑现奖惩,制度将成为一纸空文。奉节县人民法院狠抓审判管理,较为重要的一环即是严格依据司法统计和审判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审判质效数据进行考核,并严格兑现奖惩。对于半年或年终审判绩效排名未位的审判业务部门,由该部门负责人写出整改意见交院党组,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作书面整改。年终审判绩效排名后三位的审判业务部门、排名后十位的审判人员、排名后五位的书记员,以及有发回重审、改判的审判人员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分管院长、部门负责人分别按照分管部门、本部门经济处罚的10%承担管理责任,院长按分管理院长经济处罚的平均数承担管理责任。对评查出现的问题分类分项给予20元至2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并相应扣减办案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分3分至0.5分不等,每月对庭室、个人扣分情况进行排名公布,并作为绩效考核的直接依据。同时,按所扣总额的50%对评查人员进行奖励,对全年质量排名第1名的庭室、排名前5名的审判员和排名前3名的书记员则给予专项奖励。对因不重视、怠于履职、违规操作等影响“网上办案”的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其负责人由院党组对其诫勉谈话,责任人是正式干警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责任人是新招录人员未转正的,延期转正,责任人是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聘。通过以上强有力地措施,真正将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考核机制落到实处。

  二、奉节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实践成效及启示

  深化审判管理以来,奉节县人民法院全院上下的管理意识、责任意识普遍得到强化,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同步趋好,审判质效指标数据日渐优化。2010年,奉节县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645件,法官人均结案117件。调解(撤诉)民商事案件4687件,调撤率达到94.36%。刑附民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和解91件,和解率88%,为93 名被害人兑现赔偿款300多万元,兑现率达到98%。执结案件990件,实际执结率95%,执行到位金额近4000万元,执行到位率94.3%。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73%,当庭裁判率达到57%,结案均衡度98,未结案件审理持续时间与审限比、未执行案件持续时间与执行期限比均分别低于考核指标规定的标准。信访投诉率仅为0.018‰,投诉率之低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并成为全市法院涉诉涉执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100%的唯一基层法院。全年对2件案件5名被告人依法变更罪名,对1名被告人的数罪依法认定为一罪,对5名被告人立功、自首情节经审查不符合条件不予认定。对拒不认罪、拒不赔偿,具有社会危害性,在侦查、起诉环节未羁押的104名被告人依法决定逮捕。全年共审执结工伤保险待遇、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件821件,兑现金额600多万元,兑现率达到80%以上。上网发布生效判决书881份,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发布率达到90%以上。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2010年度公正司法情况测评中,法院满意度达到99.6%。在2010年全市法院年度考核中,奉节县人民法院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指标考核总分排名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名,工作目标年度综合考核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名,迈入全市优秀基层法院行列。

  奉节县人民法院通过成立审管办,明确审判管理目标任务和职责范围,加大审判管理力度,实施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和常态化管理,严格兑现奖惩,有力的指导和推动了本院审判质效工作的顺利推进,促进了审判质效指标薄弱环节的强化,全院审判质效稳步提升。这些成效的取得,得益于五个方面:一是修订完善了各项审判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符合审判规律和本院实际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作到了“管有规范、严有依据、评有标准”,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常态化运行机制较为健全;二是将审判质效指标层层落实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具体的人,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指标,实现审判管理全院上下一盘棋,人人都是管理者,共同提升管理实效;三是用好用活司法统计数据,定期分析通报本院审判运行态势,对与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相关的各种考核指标动态掌握、适时调控;四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案件质量考评反馈机制,既注重评查,也注重评查结果的运用,不仅较好地统一了司法尺度、总结了审判经验,而且避免了重复错误的出现,推动了案件质量提升;五是采取审判质效直接与个人利益挂钩这种最简单亦是最有效的办法切实强化审判管理,在审判质效指标数据和考核奖惩办法的双重指引和驱动之下,全院上下管理意识、指标意识、责任意识得已提升,直接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

注释:

(1)虽然长期以来人民法院亦存在或多或少对案件的管理,但至少审判管理作为一个概念提出并明晰其内涵和外延则是近年来的成果。

(2)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审判管理权的性质、审判管理权与审判权的关系等问题仍存在较大争议。

(3)《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 确保司法公正高效》,2010年8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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