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大如天
2011-05-31 13:40: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韩锡艳
  有一首歌这样唱道:“得民心者得天下”。我想,这句歌词带给我们法官的启示就是应该始终知道自己为之努力的方向,那就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民心大如天,这应是我们法官的共识。因为我们是人民法官,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神圣的使命,更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当人们在感叹人心不古时,我们要用事实告诉他们“并不是所有的真情都淹没在人心的沙漠里”,我们要为人民撑起一片正义的天空,因为我们的岗位是人民法院,我们是人民的法官。

  “长太息以掩泣兮,哀民生之多艰”古老的文字穿越千载,告诉着我们爱国就是爱民,爱民就要安民,我们的一切努力就是为了群众的利益,就是为了让群众能够安居乐业,心安理得。心安才有家,心安才有国,我们如何让他们心安,就是通过我们每个法官的周到服务、公正裁判,让正义的阳光更加灿烂,让真理的天空更加湛蓝。

  我们的法官靠什么让当事人心悦诚服,靠什么让十恶不赦的犯罪分子认罪伏法,那就是人民对法官的支持和信任。人民是我们永远的父老乡亲,永远的衣食父母,是我们最佳的评判员。获得民心,就会获得一股无形的力量,拥有一份社会的公信力。它比说教更有效,比惩治更有力,正是这种力量给了我们坚实的后盾,让我们更加坚定,促我们不断前行。   

  正所谓:民需为本,民心是秤,民情是水,事业是舟,大家都知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古训,我们只有倾听群众的呼声,依据群众的需求,用民心去衡量工作的得失,去衡量干部业绩和事业的成败,我们为之奋斗的审判事业才能一帆风顺,一往无前。

  鲜花和掌声伴着我们走过,民意的胜利人们永远记得,金桂兰、顾双彦、陈燕萍等优秀法官的做法让民意在细微之处彰显,先进的事迹到处传扬,承载着梦想,传递着希望,那就是我们法官永恒的信念,那就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
责任编辑:马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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