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职员贪百余万曝行政收费漏洞
2011-12-06 15:08:54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徐伟 聂鹂颉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要求各收费单位要定期对账,加强票据领取、核销、退费退票管理,对相关的办证程序加强宣传说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县行政审批大厅中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过程中存在窗口工作人员违规收取现金、各行政事业单位未定期对行政性收费予以对账、行政大厅对行政单位的退费退票管理不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部门对行政票据的领取、核销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诈骗罪,涉案120万余元——这样的事实似乎很难与“80后”、“小职员”这样的字眼联系起来。然而,重庆市璧山县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工作人员廖丽霞,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却做出了这样令人难以相信的事。近日她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上述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元。

  这个80后的年轻女子为何有如此大的“能耐”?璧山县检察院办案人员日前向《法制日报》记者披露了整个案件的侦破始末。

  “死工资”让她心理不平衡

  2009年11月30日下午6时,璧山县人民检察院来了一个容貌清秀的29岁女子,她说自己是原璧山县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工作人员廖丽霞,在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过程中贪污建筑单位缴纳的建设规费20余万元,到县检察院投案自首。

  璧山县检察院随即展开了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人员逐渐了解到这个年轻女子的故事。

  1999年,19岁的廖丽霞大专毕业后,分配到了重庆市璧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2006年8月,抽调到璧山县行政大厅工作,在建委窗口办理施工许可证,并给施工单位开具一般缴款书。

  渐渐地,廖丽霞意识到,每个月拿着所谓的“死工资”,根本买不了多少东西,更别说买房买车了,这种紧巴巴的日子过起来索然无味。在这样的心态下,廖丽霞越想越不舒服,逐渐迷失了自己。

  2006年年底的一天,一建筑单位来办理施工许可证,廖丽霞按规定开具了收据,该单位也到收费窗口缴了费。要下班的时候,大厅的收费员将该单位缴纳的现金和缴款书退给廖丽霞,说是缴款书的识别码不一致,不能入账,让她重新办理该笔业务。廖丽霞当时没有在意,这笔现金就一直存放在她那里。年末时,廖丽霞没有将这笔款项的票据交到建委财务科,财务人员也没有发现。这件事情让廖丽霞萌生了一个念头:如果不把规费存入银行,票据又是我自己开的,谁能知道呢……随后,廖丽霞以各种借口让一些企业将规费交给她,她自己则出具缴款书。她没有将这些缴款书入账,并在电脑的收费系统里点击作废,累计到一定数量后,再把这些缴款书拿到财政局核销,于是,这些缴款书顺理成章的成了废票,而企业的规费则成了她的囊中之物。

  日积月累,廖丽霞贪污的数额越来越大。一方面,她犹如惊弓之鸟随时关注周围的信息,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让她惶惶不可终日。另一方面,巨额的财富让廖丽霞在虚荣的泡沫中不能自拔,更加深了她疯狂敛财的念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璧山某企业在竣工备案时被告知未缴齐规费,企业认为自己已经缴完规费,并且拿出了廖丽霞开具的票据。这件事情引起了建委的高度重视,开始了系统内全面清查。廖丽霞得知消息后食不下咽,夜不能寐,她感觉到事情要败露了。

  2009年3月,廖丽霞调回璧山县质监站工作。虽然离开了原来的岗位,廖丽霞心中并没有放松一点点。这几年来,她陆陆续续贪污了多笔规费,到底数额有多大,她自己心里也没有底。为了弄清具体数额,也试图销毁证据,2009年11月24日晚,廖丽霞半夜来到行政审批大厅,翻箱倒柜地查看原来的票据。

  第二天一早,工作人员以为晚上遭窃,立即报警并调出晚上的监控录像。令人吃惊的是,监控上显示的居然是廖丽霞。领导连忙找到廖丽霞了解情况,廖做贼心虚,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半夜三更要到单位去。这下,廖丽霞知道事情是彻底败露了,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时的一幕。

  截留贪污规费120余万元

  虽然是自首,但是面对办案人员的详细讯问,廖丽霞却总是模糊地回答“记不起了”、“我不清楚”、“没有这回事”。璧山县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们马上意识到,事情有蹊跷。

  要想查明事实真相,办案人员决定了解清楚从建设工程最初的立项到最终的竣工备案整个程序,并且对廖丽霞经手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工程进行全面调查。

  侦查中,办案人员了解到,廖丽霞平时出手阔绰,曾经一晚上就在夜总会消费过万,另外还在重庆主城区购买了两套住房和一辆宝马轿车。廖丽霞所交代的二十几万元数额和她的工资收入远远不能支撑她的生活,另外的钱又是哪里来的呢?办案人员抓住这个疑点不断发问,廖丽霞支支吾吾,总是无法自圆其说。为了进一步攻破廖丽霞的心理防线,办案人员与廖丽霞进行了长谈,当谈到家庭的不幸、工作的不如意、感情之路的坎坷时,廖丽霞不禁泣不成声。此时,办案人员将调取的证据放在廖丽霞面前,一举攻破她的心理防线。看到眼前的白纸黑字,廖丽霞自知无法抵赖终于开了口。

  廖丽霞的全部犯罪事实逐渐呈现在办案人员眼前。2006年至2009年,廖丽霞在被建委抽调到行政审批大厅办理施工许可证期间,违反规定收取建设单位或个人缴纳的规费,采用收入不入账的手段截留并贪污配套费120余万元。

  另外,检察官还查明了廖丽霞受贿、行贿、诈骗等多项犯罪事实。

  -沉思录

  在查办该案的过程中,检察官一直在思考:廖丽霞,这样一个普通工作人员如何能够轻而易举贪污120余万元?其中肯定存在制度上或程序上的漏洞。

  经过梳理后,检察官发现:县行政审批大厅中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过程中存在窗口工作人员违规收取现金、各行政事业单位未定期对行政性收费予以对账、行政大厅对行政单位的退费退票管理不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部门对行政票据的领取、核销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璧山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各收费单位要定期对账,加强票据领取、核销、退费退票管理,对相关的办证程序加强宣传说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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