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的便捷方法与措施探析
2012-01-04 10:31: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勃
  “公正和效率”是21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当前,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针对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切实解决群众矛盾,推出的很多的司法为民措施,比如“巡回审理、司法为民网络的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的创新”等等。如何在“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环境下,充分合理的运用司法资源,缩短诉讼周期,简化诉讼程序,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方便当事人,使之可以简便、迅速的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是基层法院所要面对的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一、加大法院的物质建设力度,为便捷诉讼活动提供物质保障

  1、推行法院系统的局域网建设,实现诉讼过程办公自动化、网络化。

  通过法院局域网的建设,大大提高法院的审判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凸显在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法院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管理规范化,使各个基层法院与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工作信息网络连接在一起,使政务信息、政务文件、规章制度、自然信息、动态要闻、管理制度等各种资源真正地实现共享,大大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能节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有效降低诉讼和行政成本。

  2、公开办案信息流程,提高办案效率。

  法院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的实现,为公开办案信息流程,进行规范管理奠定的一定基础。采用公开信息化方式,使得法院对每个案件办理流程适时监控,使得公正、效率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有助于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3、充分利用高科技装备,服务于司法诉讼活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手机、互联网、邮政、物流、汽车等已经普及,每个群众都可以运用,通过手机通话、短信服务、QQ聊天、电子邮件、邮政快递等高科技手段,通知当事人到庭应诉、进行开庭、调解,既可以了解当事人的诉讼心理和活动,方便群众诉讼,还可以有效降低法院和当事人的费用。

  二、结合地方特色,推行“审判五进”“法律六进”措施的贯彻落实,实施司法改革措施,提高为社会和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建设。

  1、完善立案机制。在法院机关设立立案大厅,负责群众的来访来诉的接待、立案、送达、排期、案件,便利当事人诉讼;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对于前来办理案件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咨询、调解工作,畅通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基层法庭积极推行巡回立案、预约立案,加强司法便民服务网络的建设,方便群众诉讼,指导群众诉讼,使得诉讼群众能正确行使诉权,解决纠纷;积极推行“审判五进”“法律六进”措施的贯彻落实,免费向当事人发放《司法便民服务卡》、《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提示书》等便民诉讼材料,引导群众诉讼,降低诉讼风险;设置法庭公示栏、法庭宣传栏、法律服务热线电话,为群众提供好法律咨询与服务。

  2、建立案件的快速裁决机制。选择精通业务、善于调解的法官,对大批简易民商事案件以及需要及时审判、执行的案件,推行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制度,建立专门的速裁庭,提高办案效率,减轻诉讼群众诉累;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等影响民生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减少群众诉讼成本。

  3、设立专业合议庭。结合自身情况和地方特色,要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合议庭,提高审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设立司法便民法庭、交通肇事巡回审判法庭、假日法庭,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司法服务。

  4、加大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力度。目前,由于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够健全,因疾病、天灾、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的贫困群众仍存在。对于赡养、抚养费和追索劳务报酬的案件,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

  5、坚持巡回办案,推行“审判五进”“法律六进”措施的贯彻落实,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利用早中晚时间到案发地开庭、调查,尽量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有效拉近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

  三、建立案件集体会商制度。

  选择精通业务、能力强的法官组成案件指导小组,定期对案件承办法官承办的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进行集体会商,提高诉讼的质量和效益。

  四、建构多元化的调节机制,提高服务群众的审判能力。

  在诉讼的立案前和诉讼中,法官要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庭外和解,减少矛盾对立情绪,有效化解矛盾,也可以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费用,以节省诉讼成本;无论当事人之间矛盾多大,只有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才可能保障诉讼的经济运行,还可以有效化解诉讼中的利益之争的矛盾,使群众利益最大化,提高案件的执行率,也避免了诉讼中大量的费用开支。

  五、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倡导依法维权。

  由于我国群众的普遍文化低,依法维权意识差,在纠纷中,当事人和家属不能正确维权,也不愿进行诉讼而承担不断攀升的诉讼成本,往往采用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致使我国国家内多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法院应对当前的社会不安定因素,积极采用多种场合进行普法宣传,开通普法热线,进行法庭的巡回审理活动,教育群众依法维权。

  便捷诉讼成为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更好地服务我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采取方便、快捷、高效、低成本的司法措施,以便切实解决群众诉讼纠纷。

(作者单位: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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