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冰毒逾万克 13被告人今受审
2012-01-10 16:21: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梁婷 赵甫
  2012年1月1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光文、张勇、梁大友等13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窝藏毒品、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初,被告人李光文、张勇共谋制造冰毒贩卖牟利,约定由李光文负责制造和销售冰毒,张勇负责联系购买制毒原料及准备制毒场所等。在李光文、张勇的联系和安排下,许峰、陈勇华等人购置冰箱、铁桶、电炉等物品在一租住房中加工冰毒。2010年7、8月间,李光文与被告人梁大友共谋制造毒品冰毒贩卖牟利,约定共同出资购买麻黄素、制毒辅料及制毒工具,李光文负责制毒技术,梁大友负责提供制毒场所和销售毒品,双方利润平分。2010年4月至2011年1月期间,李光文、张勇、梁大友等人制造出冰毒成品约11250克,含甲基苯丙胺的液体32669.7克。制出的大部分冰毒被贩卖。

  此外,被告人李光文、梁大友、张勇等人因索要购买制毒工具及制毒原料款一事非法拘禁他人;被告人李光文、梁大友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制式枪支一支;被告人张勇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并致其重伤;被告人马智明知是毒品仍为张勇等人窝藏毒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光文、张勇、梁大友等13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毒品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因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庭审为两天,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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