讴歌先锋模范 弘扬司法正气
辽宁开展向方程同志学习活动
2012-02-13 09:28: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之库 王伟宁
  担任基层法庭庭长5年,他走遍辖区每一个乡镇村屯,摸索开创“法庭、司法助理、村支书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经法庭处理的案件无一涉诉上访;因鼻中隔弯曲做手术,他把治疗室当办公室,边打吊瓶边肿着乌青的眼睛阅卷签批……

  他是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方程。2011年1月19日,为了乡里供电线路改造能早一天施工,方程强忍不适到乡下查现场做调解,因过度劳累突发心脏病殉职,年仅42岁。

  日前,葫芦岛市委作出向方程同志学习的决定,组织报告团在全市进行巡回演讲。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向方程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并追授方程为优秀共产党员,追记个人一等功;在全省法院院长会上,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振华对开展向方程同志学习活动作了专题部署。

  辽宁高院号召全省各级法院,要迅速掀起向方程同志学习的热潮,把向方程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当前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推进“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重要教材,以学习方程同志为动力,始终保持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积极投身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中去,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做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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