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坚持促五个提升
长春中院开展“形象建设年”活动
2012-02-28 16:47: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长春频道 | 作者:刘玉华 张玉卓
  日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形象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要求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形象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与法院文化建设相结合,确保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走出一条以主题教育活动促进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提升的新路子。

  长春中院要求两级法院干警以实现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自律意识、争创意识,树立对党忠诚的政治形象、业务精通的职业形象、心系群众的服务形象、公平正义的执法形象、作风优良的社会形象,通过“法院包百企”、“法官进万家”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具体活动,实现政治立场更加坚定、服务理念不断增强、执法水平全面提升、警民关系更加密切的目标。

  结合2012年工作部署,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利菲提出要做到“五个坚持”,实现“五个提升”:一是坚持严格执法,实现司法公信力新提升。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切实承担起确保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这一首要政治任务。二是坚持能动司法,实现服务大局效果新提升。牢固树立正确的大局观,不断完善各项服务机制,积极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坚持为民司法,实现群众满意程度新提升。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努力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实现审判工作机制新提升。牢固树立正确的科学观,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内部工作机制创新。五是坚持队伍建设,实现法官素质、法院形象新提升。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以“形象建设年”活动为主线,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总载体,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漆浩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