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法院一小时冒雨强制执行五案
2012-04-09 10:03:44
耐心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中国法院网讯 (彭耀华)  4月6日上午,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局、城郊法庭、太和法庭等7个部门的近40名干警,冒雨到县城老木材公司院内大执行。在短短1个小时内,就将被执行人的物品全部搬离,迅速腾空出该房屋,依法保护了买受人李某的居住权。

  桂阳法院先后审结了邓某等4人分别诉邓建斌民间借贷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5案,涉诉标的本金2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屋,并以25.7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成功拍卖给李某。拍卖后,邓建斌的妻子翟玲莉拒不搬迁,致使债权人邓某等4人债权无法实现,买受人李某所购得的房屋无法行使居住权,引起了多方的利益关系人强烈不满,在附近小区造成了较坏的影响。为此,桂阳法院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曹付平副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行动进行周密部署和安排,将执行人员分为宣教组、执行组、警戒组三个小组,并邀请了人大、政法委、社区的相关领导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在最短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了该案件的强制执行,依法维护了债权人及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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