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执行沐浴“阳光”
2012-04-11 15:07: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玉林频道 | 作者:苟华林
  今年以来,北流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要求,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认真开展“阳光执行”活动,充分保障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树立司法亲民为民的新气象,全院执行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1---3月份,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5件,其中执结案件44件,当事人主动履行案件15件,同比增长了五个百分点。

         加强组织 确保活动有条不紊开展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确保“阳光执行”专项活动的有序进行,北流法院成立了由钟建志副院长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对现有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落实具体责任人。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北流市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公开承诺活动实施方案》、《北流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北流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暂行规定》等执行制度,确保“阳光”执行有条不紊开展。

           借助媒体 壮大执行声势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助媒体力量,可以有效宣传法院执行工作,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北流法院十分重视同新闻媒体协作,多次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行报道。与此同时,北流法院还专门指定了4名执行信息员负责报道执行信息。1---3月份,该院先后在中国法院网、法治网、民主法治网、广西法院网、《玉林晚报》等新闻媒体发表执行信息30多篇,起到较好执行宣传效果。

         多种形式 全面推进执行公开

  “多管齐下,全面开花”。该院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推进执行公开。由专门人员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并对案件录入情况进行定情坚持,确保所有的案件能够及时、准确、完整的录入到系统,方便群众在互联网上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制作便民卡片,在确定承办法官后,将载有执行法官姓名、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的卡片发放给当事人,便于当事人与执行法官联系;制作公示栏,公布与案件执行全程公开有关的规章制度,宣传与执行工作有关的法律规定,便于当事人加强对执行工作和执行人员的监督;设置电子滚动屏,发布执行信息;开通执行案件查询专线,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执行的有关情况。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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