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出台意见完善“无讼”建设工作机制
2012-04-19 16:25: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无讼”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全省开展和推进“无讼”建设实践,让“无讼”建设这一社会管理全新模式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

  《意见》明确要求,福建各级法院进一步健全完善“无讼”建设工作机制,如多方联创、多元调解、服务保障、民意沟通、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为保证《意见》正确实施,福建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切实加强对“无讼”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它纳入法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深化“平安福建”建设的重要载体、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的重要方式来推进,科学谋划实施,把握舆论导向,注重调研总结,抓出实际成效。

  福建高院将通过深化“无讼”建设,开展司法服务、诉调对接、巡回审判、参与综治、法制宣传、民意沟通等工作,促进“无讼”建设区域的基层组织服务管理功能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更加健全,各种引发矛盾纠纷的因素越来越少,逐步形成止讼、化讼、少讼乃至局部区域实现“无讼”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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