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经济文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福建高院出台措施加强改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2012-04-25 16:15: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该省实际,就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推动经济文化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提出相关措施。

  该院指出将进一步加强能动司法,紧紧围绕当前经济文化发展大局,坚持公正高效,强化案件初次裁判正确观念,重视提高第一审初次裁判正确率,使当事人获得既公正又高效的司法保护,维护知识产权法律权威。坚持平等保护,重视知识产权法律统一适用与一体执行,对于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均应依法给予平等保护,坚决遏制地方保护。坚持利益平衡,既尊重私权保护规律,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又合理界定知识产权的界限,服从法律为保护公共利益所设定的强制性规范,统筹兼顾智力创作者、商业利用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有效制止权利滥用和非法垄断。

  推进和规范“三审合一”审判模式改革试点。福建高院指出,已经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专门审判庭的法院,要认真回顾总结试点工作成效,继续开展调查研究与实践探索,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推动试点工作规范化。要注意转换和协调不同类型案件的审判思路与方法,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构建资源优化、运行科学、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上级法院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指导,及时了解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存在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健全完善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制度。福建高院将适时补充调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库成员,充分利用专家库专业人才资源,逐步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通过保障其充分行使审判职权,增进知识产权审判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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