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中院提级执行兑现案款100万余元
2012-04-27 14:16:42
为执行申请人发放执行案款
     中国法院网讯 (杨君相)  4月26日下午,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该院执行局向郑相明等11名执行申请人发放执行案款1007444元。现场兑现金额单笔最多的594100元,最少的4000元。

  “我用劳动挣的血汗钱今天终于到手了,我真的很感谢重庆三中法院的执行法官,他们辛苦了,他们是我们老百姓的好法官……”申请人郑相明接过现金后,喜笑颜开,激动地说。

  郑相明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于2008年8月将原单位南川区松林煤矿起诉到法院。郑相明在松林煤矿上班期间,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井下工作过程中郑相明的左脚被煤灯打伤。后来经南川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10级伤残。郑要求与松林煤矿解除劳动关系,并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41427.4元。2008年11月10日,南川区法院判决支持了郑相明的诉讼请求。同年12月,郑向法院申请执行。2009年,南川区政府对当地14家小煤矿进行合并整顿,松林煤矿也在被整合之列。

  据悉,此次涉及的11件申请执行案,5件系损害赔偿纠纷,3件系工伤保险纠纷,另外3件系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万余元。该系列执行案件由重庆市南川区法院分别于1999年至2011年间,先后作出判决或调解,现均已发生法律效力。

  南川区法院在执行过中,因该系列案件所涉及的被申请人大部分系当地人民政府关闭的小煤矿,其补偿资金有限,不足以清偿债务,导致执行困难重重。考虑到该系列案的执行申请人大多是山区农民,生活也比较困难,于是重庆三中法院决定提级执行,加大执行力度,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2年3月1日立案后,重庆三中法院对此系列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院长陈川为组长的执行专案组,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专案合议庭。执行专案组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陈川副院长亲自带领专案组4次赴南川,与当地政府、党委、安监局、煤监局、煤炭协会等相关部门协调,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专案组先后9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分析该系列案件长期未执行的原因及执行中将会遇到的问题以及对策,认真核对案卷材料以及执行标的。并与当地政府部门联合组织召开案情听证会,邀请当地人大代表到场进行监督,充分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及相关部门意见。

  在执行专案组的艰苦工作、双方当事人的配合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极积支持下,该系列案圆满执结,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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