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评案例辩理念 辩清理念促办案
——黑龙江法院“讲案例、辩理念、促办案”活动侧记
2012-05-13 08:37: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吕爱哲 唐凤伟
  台下,一百多位干警神情专注;台上,一位女法官娓娓而谈。

  “2009年,我办理的一起案件只因为一个小小的细节考虑不周,而引发群众不满。”时间虽然过去两年多,台上的女法官谈起这个案件,仍然心绪难平:“那是一起校园伤害案件,案件的原、被告人均是未成年人,人数众多,算上监护人员共达40余人,案情也较为复杂。我费尽千辛万苦将案件审理完毕,自认为案件事实查得很清楚,判决结果客观公正,没想到下达判决后,几位孩子的家长来到法院哄闹。他们认为领取判决书时已临近春节,在别人阖家团圆之际他们却要准备上诉材料,我这样做是有意的,是不想让他们上诉,进而推断判决不公正。”

  这是今年年初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开展“讲案例、辩理念、促办案”活动时的一个场景,讲评案例的是该院民二庭审判员崔霞。

  讲评案例夯实理念教育

  冒着刺骨的寒风,去年年底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先后来到齐齐哈尔、大庆、林区等十几个中基层法院调研。“在理念教育上,学理论、开讲座、写心得等等,虽然下了不少工夫,但收效不明显,很多案子就是因为法官办案理念存在问题,导致办得‘夹生’,人民群众不满意。”调研中,一些中基层法院领导、干警这样反映。

  “案件出问题,根子在理念上,这点不容质疑。可是,解决理念问题,直接挖根子,就理念谈理念、树理念,往往找不到、找不准‘根子’,效果事倍功半。”高院党组会上,张述元把问题摆了出来。“必须从典型案例入手,顺着案例这颗藤,寻找理念的‘根子’,理念教育才具有针对性、富有实践性,才能取得好成效。”张述元的意见得到党组一致赞成。

  于是,借在黑河法院调研的机会,张述元代表高院党组发出号召,在全省法院开展“讲案例、辩理念、促办案”活动,解决好“讲什么案例,树什么理念,怎么促办案”的问题,实现领导干部和审判骨干受教育、审判理念促办案的目标。

  “讲什么案例,树什么理念,怎么促办案”,对此,张述元明确提出“八讲、八辩、八树”:“一是讲司法服务大局的案例,辩‘单纯’司法和服务性司法的界限,树立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理念;二是讲法理情结合的案例,辩机械司法和辩证司法的界限,树立两个效果统一理念;三是讲司法为民便民的案例,辩‘为法司法’和为民司法的界限,树立司法人民性的理念;四是讲主动调查取证、实现公正司法的案例,辩‘谁主张谁举证’和依职权调查取证的界限,树立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统一的理念;五是讲案结事了的案例,辩适用调解和审判的界限,树立和谐司法的理念;六是讲依法主动机动执行的案例,辩程序上执结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界限,树立部门联动促执行的理念;七是讲化解涉诉信访的案例,辩审判工作和群众工作的关系,树立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管理的理念;八是讲廉洁司法的案例,辩司法独立和司法监督的界限,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

  一时间,“八讲、八辩、八树”成为黑龙江法院的“热点词”,“讲案例、辩理念、促办案”活动有声有色开展起来。

  辩清案例内含的理念

  把镜头拉回到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崔霞这样讲评那起校园伤害案件:“我当时委屈极了,通知学生家长领取判决书时离春节还有20多天的时间,是他们一直拖着不领才耽误了,可他们不听我解释,在我办公室大吵大闹,还四处告状,弄得我好些日子都在疲于写各种汇报材料,整个春节都没过好。后来这起案件经上级法院审理维持原判,证明了判决结果的公正。现在再反思那起案件,如果我当时办案速度再快一些,下达判决的时机认真把握好,或是上门送达判决,不坐等学生家长来领,他们可能就不会负着气过春节,案件的社会效果也会好很多。”

  这样的案例讲评,抛开了法理意义的层面,就是针对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以及办理案件的结果所蕴含的执法理念给予剖析,即透过案件这个“现象”,找到理念这个“本质”。

  据不完全统计,自今年1月以来,黑龙江三级法院召开案例讲评会近千次。案例讲评形式多种多样,崔霞这样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自我剖析式讲评只是其中一种,庭室之间、法官之间互剖互析讲评,审判管理办公室、审监庭、政工、纪检等职能部门对本院典型案件通报讲评,本院业务部门就社会媒体传播的外地法院案件研讨讲评,请当事人到法院“现身说法”讲评等等,不拘一格。大庆市高新区等一些法院还把典型案例理念剖析讲评材料编辑成册,供干警参阅。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院长何文平说:“我们把典型案例理念剖析材料编辑成书,目的就是要让干警把它作为案头书,时时指导办案。”

  大讲案例,深析理念,触动了法院干警的心灵,澄清了个别干警在执法理念上的模糊认识。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忠元告诉记者:“不讲不知道,一讲吓一跳,有些事情在我们一些干警看来是习以为常的小事,在当事人那里可能就是大事,比如有一起案件,法官在开庭时对一方当事人说的话多,对另一方少,另一方当事人就认为法官偏袒对方,说到底,还是法官对公正执法理念把握得不深不透,没有把公正执法理念真正融入办案中。”

  促进办案质效的提升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院长沙家太对“讲案例、辩理念、促办案”的理解代表了大家的想法:“讲案例是手段,辩理念是过程,促办案是目的,所以,开展‘讲、辩、促’活动,最终的落脚点要放在提升执法办案质效上。”

  近日,崔霞成功化解了一起纠缠了30多年的老上访案件,她感到很欣慰。这是一起发回重审的劳动争议案件,原告因工伤要求被告赔偿,其所列的赔偿明细有近20项内容,写了满满两页纸,连代理人也弄不明白赔偿损失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只是说求人给算的,并且很多票据丢失。而被告是一个关停并转企业,只剩下一名经理和一名会计留守,很多文件也未予保留。原、被告对于这种30年前的老工伤应享受何种待遇都不清楚,都希望法院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由于该案时间跨度太大,很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都已废止,于是崔霞一方面通过网络收集从上世纪50年代到现在近60年的关于工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一方面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举证,耐心地组织双方一项一项地核对证据,一笔一笔地对账。判决作出后,崔霞还将自己收集的资料给双方各复印了一份,让他们回去后仔细研究,看看判决结果是否合法、公正。结果双方均表示服判,不提出上诉。“讲案例,让我明晰了理念!”事后,崔霞高兴地总结道:“两个效果统一、司法人民性、和谐司法、司法依靠群众等先进理念的指导,是我成功啃下这个‘硬骨头’的关键。”

  记者了解,“讲案例、辩理念、促办案”活动开展以来,黑龙江法院审判工作又取得了可喜进步。全省法院“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不断深入,“司法便民三十条”有效落实,“五全调解”机制切实推行,一些法院实施了“庭后判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制度,绝大部分基层法院建立了巡回法庭、假日法庭、干警联系点……今年第一季度,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和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同比分别上升1.8%和1.2%,上诉案件率则同比下降5.8%。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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