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车开到农民家门口
——黑龙江法院服务春耕见闻
2014-04-10 07:35: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唐凤伟 段春山 朱丹钰 奚萌萌
  3月26日下午,林甸县火箭村公路旁不时地驶过拉着玉米种子的四轮拖拉机。村前的草原地上,东风法庭审判员刘春芳在一辆巡回审判车上,开庭审理村民狄某拖欠劳务报酬纠纷案件。“真方便,在家门口就能打上官司。巡回审判车就是咱家门口的法院。”调解一结束,狄某就发动了停在一边的拖拉机,在承包的草原上忙碌起来。

  “咱家门口的法院”,这是农民群众对巡回审判的赞誉和喜爱,也是黑龙江法院司法服务春耕的一项举措。

  “要通过我们的司法办案,让人民群众真实地感受到司法公正、司法温暖、司法亲切、司法便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说。

  巡回办案:为春耕“订制”的办案方式

  “五一过后,香瓜就上市了。”3月25日,在银浪牧场,杨平一边领记者观看大棚里一株株开着小黄花的香瓜秧苗,一边掩饰不住笑意。杨平的邻居告诉记者,前些日子他还整天愁容满面呢。

  这个大棚是杨平租赁的。去年的一场风雪,大棚受了损失,出租方又提出解除合同。在忧虑中杨平挨过了春节,刚过正月十五,就到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乘风法庭设在牧场的便民服务点,给法庭打了电话。次日,法庭来到60公里远的牧场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当天调解达成协议,杨平继续承租大棚。

  “便民服务点真贴心,巡回审判车真方便。”杨平说,这是这场官司带给他的最大感受。

  乘风法庭推出了“巡回法庭、移动法庭、社区法庭、夜间法庭”和“便民服务点”的“四庭一点”办案方式,设立了便民服务电话,接听群众电话,巡回审判车开到百姓家。

  为服务春耕生产,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行了应季巡回办案方式,法庭要巡回到田间地头、村头和困难群众的炕头办理“三农”纠纷。“去年,我们为7个基层法院添置了巡回审判用车,为巡回办案加油助力,也带着‘四庭一点’跑起来,方便了群众诉讼,还不误春耕。”大庆中院副院长顾双彦说。

  应季巡回办案方式,是黑龙江法院依据群众司法需求“订制”的便民审理方式。针对黑龙江省地域广、农民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他们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推出了“地头法庭”、“集市法庭”等巡回办案模式,根据农民生产作息情况,实施了“农闲法庭”、“清晨法庭”等错时办案模式,哪里有需要,就在哪里开庭,什么时候当事人方便,就什么时候开庭。

  三优先:法律快车急事快办

  “春脖子短,农时不等人啊。”当听到甘南县人民法院双河法庭庭长陈双庆又在念叨这句话,同事们知道他又在为那件案件着急上火了。

  这是一起京超玉米合作社拖欠10户农民106万元卖粮款案件。3月3日,收到农民提交的起诉状和保全合作社700吨玉米申请书,法庭启动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工作机制,当即立案受理,当天作出保全裁定,次日赶到合作社扣押了玉米,在合作社确认欠款事实后,当场开庭调解达成协议。

  就在这时,合作社合伙人李某向法庭提出这批玉米是他收购的,提起了确权诉讼,也申请保全扣押玉米。

  “得尽快解决李某的起诉,才能让农民在春耕前拿到卖粮款。”陈双庆说,要通过司法办案,又快又好地为农民维权排除障碍,让“三优先”成为服务春耕生产的一辆法律快车。他经反复权衡,确定了最短时间解决纠纷的调解方式,化解多方争议,经几日艰辛调解,三方达成了协议,合作社用烘干塔使用权抵偿李某欠款,玉米由农民处置。

  “700吨玉米是我们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要给‘确权’过去,今年的春耕不好过。当时,我急得嘴都起了泡。”17日,10名农民到法庭全额领取了卖粮款,其中一位农民激动地说,感谢法庭这么快解决争议,让他消了火、去了愁。

  “三农”纠纷“三优先”,就是特案特办,急事快办,能简化手续的简化办,能速裁审理的速裁解决,能快执行的抢时间执行,这是黑龙江法院为保春耕开辟的一条绿色诉讼通道,也是各级法院的统一动作。密山市人民法院对涉农纠纷受案后3日内开庭,庭审后5日内制作法律文书,采取“面对面”、“心贴心”、“脚跟脚”等措施,一步到位解决劳务报酬等纠纷,一季度案件平均审理时限11天。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推出“凌晨突袭”、“节日封堵”等执行威慑行动,向“老赖”亮剑,一批涉农案件快速执结。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民申请春耕资金的主要依赖,去年4月起,黑龙江法院积极开展了农合机构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已清理回逾期贷款4.58亿元。

  法官问计:司法措施贴紧靠实

  进入3月,又是卧里屯法庭的一个“调研走访期”。今年,该庭把农业安全确定为当期重点,3月1日走进了大庆市化肥厂,了解企业需求,就司法措施征求意见,现场解答有关产品质量、销售、职工劳动关系等法律问题,发放了法律宣传单。“这次走访,与化肥厂建立了法企联系工作机制,可以及时了解厂方的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指导,帮助企业依法安全生产经营。”庭长王海珍说。

  “法官的到来,解决了我们的一些法律疑惑,激励了干劲。我们有信心顶住经济下行压力,生产出安全放心的化肥产品,承担起企业责任。”化肥厂厂长说。

  每年春耕前,都是黑龙江法院的“调研走访期”。他们深入辖区内企业、乡镇、村屯,察民情、询民需、问民计、释民疑,并重点对服务“三农”司法措施进行检视、修改和完善。穆棱市人民法院从中总结推出了“司法便民50条”,绥芬河市人民法院采取四项举措服务春耕,林甸县人民法院修改了《关于审理农村季节性案件的规定》等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贴紧靠实的服务举措,让司法措施与时俱进,司法行动走进农村,司法服务惠及农民。

  “针对一些农区交通不便的实际,全省法院恢复和重建80个人民法庭;全面实施远程立案、预约开庭,推行车载法庭、固定审判站等办案方式;实行弹性工作制,尽量少误、不误农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犯罪。”提到服务“三农”司法举措,黑龙江高院副院长孙洪山如是表示。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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