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严的宣判 重生的契机
——中国涉足球系列案件审判的回顾与思考
2012-06-16 08:47:58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杨维汉 李铮
  2012年6月13日,辽宁省丹东、铁岭、鞍山、沈阳四地,再次成为举国瞩目的焦点。四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谢亚龙、南勇、申思、祁宏等7起涉足球系列案件的11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历时3年多的涉足球系列犯罪案件,从2009年4月,前沈阳队球员王鑫被辽宁警方逮捕到延伸案件的递次侦破,从众多案件提起公诉到法庭审理一审宣判,逐渐尘埃落定。这次集中于足球领域的大审判,经历时间之长、涉及人数之多、触及问题之广,在我国司法审判的历史上前所未有。(小标题)揭开足球圈腐败、假球、黑哨的盖子2011年12月19日上午,随着中国足协裁委会原主任张建强被带上辽宁铁岭中院的法庭,涉足球系列案件的审理拉开了大幕。

  前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南勇、谢亚龙,裁判陆俊、黄俊杰、万大雪,前国脚申思、祁宏、江津、李明等59人出庭受审。

  昔日运筹中国足球的足协官员成为被告,曾经在绿茵场上接受众人呐喊助威的球员被囚禁在铁窗之内,过去“绿茵场上的执法者”面对国法的审判,以前“挥金如土”的俱乐部老板也成了阶下囚……案件涉及面之广、情节之严重令人震惊。

  贪官背后收钱——南勇、谢亚龙、杨一民、张建强、蔚少辉、李冬生等手握大权的足坛“大佬”,将现金、消费卡、名牌手表、名贵礼品等收入囊中,以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员和单位在安排裁判员“关照”比赛、足球人员培训管理、承办组织商业比赛等方面谋取利益。

  “黑哨”操控比赛——曾有“金哨”美誉的陆俊和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等足坛“名哨”利用执裁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为相关足球俱乐部谋取不正当利益。

  赌客内外运作——王珀利用担任西藏惠通陆华足球俱乐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赌球获利等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10万元;王鑫为赌球获利,与刘彤、刘心斌共同送给王珀人民币90万元,王鑫通过他人获取“皇冠”赌博网站代理资格,涉及赌资人民币1100万余元……

  俱乐部背后操控、球员踢假球分钱——杜允琪、刘红伟利用担任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总裁、领队的职务便利,帮助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赢得球赛,收受财物人民币30万元;申思、祁宏、江津、李明等知名球员收受800万元人民币贿赂,按照请托打假球……一些俱乐部负责人和球员的背后运作,上演了“渝沈之战”、“吊射门”等等足坛怪象。

  几乎涉及足球圈各个层面的群体案件既令人憎恨,又让人痛心。

  (小标题)正义的审判依法惩处犯罪涤荡恶行司法机关将足球圈背后隐藏的“污垢”曝露于阳光之下;神圣的法律面对丑行、恶行给予了正义的审判。辽宁大地从寒风凛冽到盛夏来临,在丹东、铁岭、鞍山、沈阳法院的被告席上,涉足球系列案件的被告人如“走马灯”一般,分批次接受国法的庄严审判。系列案件于2011年12月19日至23日,2012年4月24日至25日分两批在辽宁省丹东、铁岭、沈阳和鞍山四地开庭审理。2012年2月16日、18日,2012年6月13日分两批进行宣判。59人、3个单位依法受到惩处。

  虽然已近半年时间,两阶段案件审理,依然历历在目——

  第一阶段,共有48名被告人出庭受审。其中,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原副主任杨一民在铁岭出庭颇受关注。他被诉受贿125万余元。杨一民最终以受贿罪被判刑10年6个月。

  知名度最高的前中国足球“金哨”陆俊在丹东中院出庭,他被诉利用担任足球裁判的便利,收受贿赂81万元。陆俊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第一阶段审判中,被判刑最重的是前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女子部主任张建强,他被诉受贿273万元,获刑12年。

  最擅长“做球”担任过多家足球俱乐部管理人的王珀,被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10万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3万元。王珀获刑8年。

  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等单位,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分别被判处罚金。

  ……

  第二阶段,共有11名犯罪嫌疑人出庭接受审判,虽然人数不多,但因南勇、谢亚龙等前足球领域高官,申思、祁宏等前著名国脚出庭受审更受关注。

  今年4月24日,谢亚龙案开庭时,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受贿罪。6月13日,丹东中院认定,谢亚龙收受贿赂136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南勇受贿案4月25日在铁岭开庭,法院认定,自1999年至2009年间,南勇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并兼任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等职务的便利,在涉及俱乐部升降级、裁判安排“关照”比赛等工作中,收受现金共计119万元及贵重物品。南勇最终领刑10年6个月。

  在所有受审球员中,4月25日出庭的申思、祁宏、江津和李明名气响亮。2003年甲A联赛最后一轮,四名球员所在的上海国际队1:2负于天津泰达队。比赛结束后,四名球员平分了天津队提供的800万元。沈阳中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申思有期徒刑6年,祁宏、江津、李明三人有期徒刑5年6个月。

  …… (小标题)注重治本防患未然法槌落下之时,孕育新的希望。6月13日,法官宣布闭庭的法槌敲响,涉足球系列案件的审理告一段落,一批足坛害群之马在庄严的法律面前受到了应有的惩处。各方也有了冷静的思考。

  “司法介入铲除足球腐败毒瘤,体现了党和国家推动足球事业健康发展的决心,代表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案件的审理对于中国足球的建设和中国法制的建设都是一个很大的促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分析指出,法律缺失带来了监管的缺位,致使足球场上假、赌、黑现象泛滥猖獗。

  程雷认为,“应当把这次司法介入中国足球打假反赌行动推向纵深,完善相关体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建立司法介入体育监管的长效机制,真正起到持续有效的司法威慑作用,要在‘治本之策’上下工夫,防患于未然。”

  对足球腐败重拳出击,低谷中的中国足球正在以此次审判为契机,痛定思痛,重回健康发展的轨道。一直以来,中国足协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中国足球联赛管办不分,是外界认为中国足球长期停滞不前,并引发一些腐败案件的根源。这次涉足球系列案件的审理,也促进了相关体制机制改革,让人们看到了希望。

  在足球审判的同时,中国足协“管办分离”的改革大幕已经悄然拉开。2012年2月10日举行的中国足协特别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通过了《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试行)。中国足协副主席韦迪介绍,通过改革将逐步建立符合当代足球职业联赛要求的运作模式,将联赛办赛职能从中国足协剥离,成立职业联赛理事会负责实施。同时,鉴于联赛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社会公益性,办赛与经营也必须分离,分别由不同职能的专业机构实施。

  目前,负责联赛运营的职业联赛理事会已经成立。但要彻底完成管办分离,形成真正良性的中国职业联赛,中国足球人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各地方政府、足球投资人、广大球迷和媒体也应以理性、客观的心态对待中国足球……

  痛定思痛之际,国人期待中国足球焕发勃勃生机,社会各界盼望中国足球浴火重生。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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