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伙伴借款工程款互欠 法官捆绑执行双方开颜
2012-06-18 15:15: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上饶频道 | 作者:张志华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申请人周某与被执行人江西某建设工程集团公司代理人握手:“感谢执行法官,把我们之间问题彻底解决。”

  江西某建设工程集团公司与周某系多年的合作伙伴,建设公司拖欠了周某工程款近60万元,周某连续三年向公司要款未果,遂向法院起诉。江西某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未在法院判决后及时履行义务,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江西某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主动到法院反映,申请人周某在其子公司处有借款,要求周某将本案执行款和借款合并处理。周某则对该借款利息有异议,不同意归还,并称交由法院诉讼解决借款问题。

  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耐心解释法律,分析利弊,最终达成捆绑解决的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迟付工程款利息都作了适当的调整,借款与工程款互相抵扣后余额江西某建设工程集团公司三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周某。

  协议签订之后第二天,江西某建设工程集团公司突然提出在诉讼及执行中均未提到的要求周某提供发票问题,周某对此非常反感,认为被执行人故意找借口不履行义务,顿时案件陷入件僵局。执行法官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经苦口婆心般劝说,终于双方各认税费一半,被执行人及时结清款项。

  临别时,申请人周某与被执行人江西某建设工程集团公司代理人热情握起手来,站一边执行法官也会心地笑了:“执行一案件,解决了当事人问题一箩筐,累是累了点,但给当事人省了时间、省了费用,也值了”。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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