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军:为民“勇担当”的执行局长
2019-08-07 09:40: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春怀
  角色转换之后

  今年3月25日一大早,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楼下传来一阵热闹的敲锣打鼓声,引得来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和路人驻足“看热闹”。原来,是申请执行人冯某感谢该院执行局公正执法,维护了他的合法权利,送来了锦旗。

  收到锦旗的是被誉为郊区法院“一面旗”的执行局局长赵建军。他曾是一名优秀的民事法官,获得过“山西省优秀法官”的荣誉称号,并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2013年,该院为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赵建军从该院河底镇法庭庭长任上被选调到执行局任副局长。为尽快适应执行工作的需要,他挤时间刻苦自学与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同时虚心向“老执行”学习执行办案经验,迅速完成了从民事法官到执行法官的转变,成为执行工作的行家里手。在三年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中,他累计办理案件1000余件,仅2018年他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47件,执结443件,执结率99.1%,执行标的额达上亿元,执行质效名列全市前茅,许多难啃的“骨头案”和大案、要案在他手中得到妥善执结。

  啃下“硬骨头”

  2017年3月,赵建军承办了一起75名农民工与本地某耐酸陶瓷有限公司的劳资纠纷案。

  原来,早在几年前,阳泉市郊区杨家庄乡王贵才等75名农民工陆续进入本地某耐酸陶瓷有限公司打工。2015年,该耐酸陶瓷有限公司停产,法定代表人王某离开阳泉,所欠农民工工资未支付。王贵才等75名农民工讨要工资两年无果,多次到杨家庄乡政府上访,后又到阳泉市郊区政府上访。经劝导,农民工到郊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后,于2017年3月到郊区法院申请执行此案,法院依法受理后,因为这个案子是块难啃的“硬骨头”,便交由赵建军办理。

  他深知,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不仅影响劳资关系、社会稳定,更影响到一个农民工家庭的正常生计。立案当天,就启动执行程序,前往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没想到公司大门紧锁,空无一人,多方查找后,赵建军在太原见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王某表示,该公司实际经营人是其岳父贾某,自己只是挂名,这些欠款不归他管,公司甚至还欠其借款未还,各种推诿责任不配合执行,赵建军第一次到太原只能无功而返。一周后,赵建军准备充足再赴太原,王某仍抗拒执行,赵建军依法按照程序,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

  在送往太原市公安局看守所的路上,王某慑于法律的威严态度转化,表示愿意回阳泉与农民工当面协商。接下来的几天,赵建军和执行小组不厌其烦地做调解协商工作,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一方面依法责令王某变卖公司财产,一方面争取农民工的宽限。王某找到买主后,法院立即通知购买方将购货款交到法院,保证了30万元货款及时发放到了农民工手中,该案圆满执结。

  巧解“涉众案”

  2018年4月,赵建军受理了姚某申请执行土地补偿款案件,凭他多年办案练就的敏锐,察觉到该案可能是涉众案件,当日就找来了申请执行人姚某。姚某反映,类似案件还有21件,由于土地征收补偿款问题,从2012年至今一直未得到处理,相关人员已数次到阳泉市郊区信访局等部门反映,如果仍得不到妥善处理的话,将会采取过激办法。

  丝毫也耽误不得!一刻也不能掉以轻心!赵建军和执行小组迅速展开协调化解工作。

  在调解中,赵建军让姚某等22名申请执行人充分倾诉诉求,宣泄释放情绪,遏制了情绪风险。同时,和执行小组及驻地乡政府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向被执行人讲明政策、教育引导。最终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在长达25年的法院工作中,不管在哪个工作岗位上,赵建军都始终坚定对公平与正义的信仰,坚决维护社会诚实守信原则,脚踏实地,爱岗敬业,担当履责,以自己的切实行动把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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