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里奏响“和谐执行曲”
2012-07-13 14:21: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李白 粟伟 黎建军
  在湖南省常德市9个基层法院中,桃源县人民法院第一个在执行局单独设立了执行裁判监督庭,为全市法院的执行实施权与审查权分离进行了先行探索,并取得了丰硕的经验成果。

  2008年以来,桃源县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437件,执结2321件案件,执结率95.2%,执结标的达1.1亿元。 2008年、2009年执行工作综合考核名列全市第一,位居湖南全省125个基层法院第23名;2010年被湖南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2011年执行工作综合考核名列全市前茅,今年上半年执毕率排名全市第1。时任执行局局长,现任副院长王少彬被评为“全国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该院执行局的干警们虽未身着法袍,端坐在威严的审判庭内击槌宣判,但长年累月地穿行于大街小巷、奔波于崇山峻岭之中,用“规范清廉、民本和谐、联动威慑”的执行力文化,默默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

  规范执行 打造过硬质效

  成绩的取得来自于机制的变革。近年来,桃源法院执行局为了规范执行,在对外克服“执行难”的同时,对内治理“执行乱”,制定了执行工作量化管理责任制,建立了“执行复议制度”和“执行听证制度”,推进执行机制和执行权实施改革,构建起了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和分权运行的模式。两年来对法院7件涉执信访案件进行了执行监督,涉执信访案件连年保持在全市最低的水平。同时还设立了“阳光执行”监督台,建立执行信息电子查询系统,印发执行联系卡,主动接受监督。

  今年初,异议人朱某对法院追加其为某一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表示不服,多次向人大上访反映,并在《红网》上发帖,用过激言辞指责法院执行。3月21日,执行裁判监督庭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了听证,经合议庭合议后,并做出了“撤销追加朱某为某一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的公正裁定。裁定送达后,朱某没有向中院提出复议,也没有再到上级部门信访了。

  民本执行 打造绿色通道

  “我们对所受理的案件,首先从案件性质上进行划分,对‘三养’案件、涉农案件、追讨农民工工资和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集团民生案件,我们坚定信念,穷尽方法,以民为本,开通执行绿色通道,确保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覃红卫如是说。

  2010年5月,该县双溪口乡一字山村的李和进因交通事故导致高位截瘫,而被执行人在赔偿损失3万余元后,经湘雅医院诊断患有白血病,致使剩下的7万多元赔偿款无力履行。李和进家境贫寒,又无劳动能力,生存都成了问题。鉴于此,执行局及时向院里汇报,不仅给李和进解决了低保待遇,而且先期解决司法救助金3万元,李和进对党和政府、法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据统计,2008年以来,该局共对110多件案件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00余万元,对被执行人生活困难的案件,给予减免缓执行费,共计64余万元,充分体现了执行的人文关怀。

  联动执行 打造法治桃源

  “县委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是一年比一年大,营造了良好的执行外部环境。”该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龙国忠介绍说,2008年6月,中共桃源县委向全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6号文件,由法院、公安、检察、司法、财政、媒体单位等22个部门共同参与执行,积极构建全县执行联动机制。同时,执行局也在全县40个乡镇均建立执行工作联络站,形成了强有力的“大执行”联动格局,在联动、协调配合机制发挥作用的同时,执行威慑、强制措施也有效震慑了意图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

  据悉,桃源县是常德市最早建立联动机制的县区,先后向其他部门查询案件4200余件,获取执行线索3700余条,执结1300余件,为桃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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