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法院“诉调对接”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2012-08-20 16:00: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频道 | 作者:王笑言
  今年上半年,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受理一审诉讼案件1041件,再审案件3件,执行案件231件,同比分别下降11.7%、50%、28.1%。民事调解率、撤诉率大幅上升,达到92.83%,较之去年同期提升35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内部激发、外部借力,积极探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该院建立“全员、全程、全面”调解工作格局,同时,借助已经开展五年的“送法下乡村、进社区”活动,运用法制村书记五年来在乡、村里建立起来的信任感与亲民性,每月两次深入村屯了解群众法律需求,面对面、心贴心的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财产继承等普发、多发类纠纷,一旦发现诉讼苗头,立即组织协调、调解,将调解触角延伸至矛盾纠纷发生之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龙港法院借助外部合力,建立诉前调解中心,形成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联调体系,实现“诉调”无缝对接。在全区11个村、街设立诉前调解中心,聘请11个乡、街及辖区企业共15 名特邀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调解相关知识、技巧,充分发挥其在诉前调解中的作用。建立诉前劝导调解程序,规定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物业纠纷、小额债务等七类纠纷可在15天内由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调解不成的,及时将纠纷转至法院,第一时间予以立案。自建立诉前调解中心以来,已成功调解近20余件纠纷,而未达成协议的纠纷在法院起诉后,仍先由立案庭进行立案调解,以今年为例,上半年共受理此类案件61件,全部调解结案,且当事人均自觉履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该院通过不断地探索努力,力求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立体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做到社会矛盾的源头预防、源头化解,为辖区群众营造和谐司法环境。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