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法院推出三项得力措施妥善审理医疗纠纷
2012-09-11 09:38: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赫山频道 | 作者:李杏 刘冬红
  近年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经调研发现,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呈现逐年增长趋势,且具有调撤率低、简易程序适用率低、上诉率高、审理周期长、难度大的特点。案件处理过程中,双方冲突、闹庭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投诉、信访现象相当普遍。为此,该法院推出三大举措积极应对。

  同辖区内医院联动。赫山法院主动与辖区内医院联系,同医院主管医疗纠纷的院长、医务科领导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说明将医疗纠纷化解在最初阶段,对于医院、患者都是成本最小、防止损害扩大最好的途径,应引起医院的高度重视。普及法律知识,告知医疗纠纷起诉至法院后,医院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及举证不能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同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协调。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涉及专业性知识,一般需要通过鉴定。目前的鉴定是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赫山法院同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积极协调,尽量控制鉴定时间,保证鉴定专家的独立性,并要求主审法官参加听证会,以此缩短鉴定时间,减少重新鉴定的几率,确保鉴定的公正。

  加大调解力度,促进医患和谐。如何消除医患矛盾、平衡双方利益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赫山法院邀请一些医学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能够更好地分清医患双方的责任,有利于调解和当事人息诉服判。今年以来,赫山法院民一庭审结医疗损害赔偿纠纷8件,调解结案5起,调解率62.5%。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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