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人民法院化解医疗纠纷工作综述
2018-03-14 11:03: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敏 潘琳娜 宋彩扬
  近年来,发生了多起暴力伤医、杀医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医患关系一度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妥善解决医疗纠纷,既能够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又能保障医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和职业尊严,这成为人民法院极为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依法惩治暴力伤医犯罪,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3月9日的工作报告中,用一句话总结了最高人民法院这5年在解决医疗纠纷方面所做的工作。

  依法惩治涉医犯罪

  2014年4月24日,针对一度严重的“医闹”以及其他严重的涉医犯罪案件频发的现状,为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惩处,这六类行为涵盖了在医疗场所针对医护人员所进行的多数干扰、侵害行为。

  2015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自《意见》公布后一年来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相关工作情况,并公布浙江温岭连恩青杀医案等4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表明了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暴力伤医以及其他涉医犯罪的决心和态度。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涉医违法犯罪的工作一直在路上,从未停止。自2016年7月起,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7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对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公布了五起涉医犯罪的典型案例。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民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石淑兰评价说:“法院与医院同系社会底线捍卫者,需要鼎力互助,共同呵护人民群众健康与安全、公平与正义。在涉医疗纠纷处理中,人民法院严格司法程序,依法打击‘医闹’‘医赖’,很好地维护了正常公共医疗秩序。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加大了医疗纠纷司法的宣传力度,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强化了裁判的指引功能,为患者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做了大量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病预防控制所营养与健康研究室负责人马福昌说:“希望人民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从源头上预防涉医犯罪和‘医闹’现象,从严处理暴力伤医行为,进一步净化就医环境,在切实维护广大患者利益的同时,也切实保护好广大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推进建设健康中国、平安中国保驾护航。”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构,不但要依法惩治暴力伤医和其他涉医犯罪案件,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尊荣,同时也要依法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2017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既遵循了侵权责任法确立的过错责任原则,又避免了因举证证明责任分配不当而导致双方实体权利义务显著失衡而激化医患矛盾,充分考虑到患者存在医学专业性不足、信息不对称等客观情况,对患者进行了适当的举证责任缓和。与此同时,《解释》对医疗损害鉴定意见的采信、鉴定人出庭等问题作了规定,对医疗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也作了规定,等等,这些规定有利于保护患者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中央常委、医疗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院长、北京大学肿瘤医院结直肠外科主任医师顾晋说:“最高人民法院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和意见,使得化解医患纠纷的规定更加详细、直观和完善,既注重对医务工作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尊严的保护,也注重对患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正因如此,现在伤医案件已经得到了很好的遏制,医患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我期待将来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细化和明确。”

  多元化解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最极端的表现就是‘医闹’和伤医事件。近几年人民法院审理的很多‘医闹’的案件,群体性事件减少了,但不排除个别极端事件的发生。我建议在‘堵’的同时,健全‘疏’的立体化保护机制。主要是引导通过正当的途径解决纠纷。”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感染科主任蔡卫平说。

  鉴于很多医疗纠纷是因为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各级法院针对这些情况,对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行了很多探索和尝试。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卫生局签署了《携手推进医疗纠纷预防化解合作协议》,双方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通过审判职能与监管职能的互补,推进医患矛盾的化解工作。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免费发放《医疗纠纷化解指引手册》,按图索骥,医患双方就能得到杭州法院的专业审判和“专人+专家”式诉调对接。

  “医疗纠纷虽然是难以避免的矛盾,但是,希望通过医患双方、人民法院以及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能够减少医疗纠纷或使得医疗纠纷能够得到有效合理的化解,以增强人民群众对健康的获得感。”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中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延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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