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告儿媳索要抚恤金 法官巧断“家务事”
2012-09-14 09:40: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益阳频道 | 作者:刘雄
  因为抚恤金的分配问题,公婆将儿媳告上法庭。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新桥河法庭法官情、理、法并用,成功调解了这起继承纠纷案件,使双方握手言和,一个破碎的家庭得以重新和睦团结。

  郭某因公死亡后,单位定期支付其父母和一未成年女儿抚恤金每人每月363.5元,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82180元全部由其妻子胡某领取。二老心中不满,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得工亡补助金的五分之二。胡某觉得十分委屈,在丈夫去世前,兄弟五人每家每月孝敬二老的养老费才200元,如今丈夫死了,二老每月的抚恤金就有700多元,自己逢年过节也一样地孝敬二老,而且还有一个不到三岁的女儿要抚养。“要钱一分都没有!他们还将我告上法庭当被告,以后他们的事也与我无关。”胡某并不肯妥协。

  新桥河法庭承办法官曹进认为,此案不能硬判,只有用亲情感化双方,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保住家庭的长久和睦。他联系到胡某在广东的大女儿,向她说明案情。女儿当即赶回老家,与法官一起做起了亲人的工作。为了家庭和睦,她自愿放弃应得份额,只要爷爷奶奶与妈妈能化干戈为玉帛。

  法官因势利导,反复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疏导,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并通过相似案例的分析讲解,坚持以事论理、以情说理,注重法理结合,引导当事人进行角色互换,由当事人自己判断对错、权衡利弊。功夫不负有心人,法官入情入理的不懈努力,让双方大受触动。二老主动找到法官,将诉讼请求由原来的152872元降到了5万元,他们内疚地说:“我们也不想逼她太紧,毕竟还有一个小孙女要养。”面对二老的妥协,胡某的抵触情绪也有所松动。经过多次努力,双方最后主动达成调解协议,胡某当场一次性给付公婆2万元。

  调解结束后,胡某牵着老太太的手说:“妈,您放心,以后我还是会一样孝敬你们的,您,还是我的婆婆。”老太太笑得合不拢嘴,撒娇似地和媳妇拉着家常,双方和和气气地离开了法庭。
责任编辑:漆浩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