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构建制 保持队伍稳定
四川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业路
2012-10-22 07:41: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聂敏宁 邓岳利
  10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第六次少年法庭会议精神,总结四川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现状,深入研究四川少年案件审判、机构落实、队伍建设和制度完善的相关情况。

  四川高院院长王海萍强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对维护家庭幸福、促进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据统计,目前四川有农村留守学生368万余人,不在校或无职业的青少年140万余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形势严峻。

  王海萍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健全少年法庭机构,推动有条件的中、基层法院建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对暂不具备条件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的法院,探索试行指定管辖、集中审理,保持少年法庭法官工作的相对稳定性。同时,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和延伸的工作水平,积极贯彻落实好修改后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未成年人刑事实体和程序方面的规定。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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