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两代的法院报情结
2012-10-23 16:37: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 朱丽娟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法律专业毕业后分配到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工作,和即将退休的爸爸成了同事。上班的第一天,爸爸郑重地递给我一张《人民法院报》说:“国家走向法治是大趋势,你多看看法院报,这里有最新最快捷的法律资讯和做人处世的道理。”

  那时,同事中学法律专业的还比较少,大部分人是部队退伍或像爸爸那样从其他单位调过来的,同事们觉得缺乏系统学习导致法理不强的软肋制约了审判工作的开展,汝城是山区,资讯相对落后,参加培训的机会也不多,《人民法院报》成了业务学习的主要资料,同事们都把它视为良师益友,只有我除外。

  我刚走出校门,脱离无涯学海,甩掉“苦”做的舟,兴奋之余,对社会充满好奇和幻想。年轻的我,骄傲自己学法律专业,有点资本,下班后也有很多事要做,K歌、跳舞、逛街、恋爱……忙得不可开交。爸爸要求我多看《人民法院报》,我口头答应,行动敷衍。

  很快我就陷入失落中,读书时我成绩尚可,略懂琴棋书画,一直是同学们倾慕的对象。工作后发现各方面做得比我好的人比比皆是,最让我吃惊的是我那些“半路出家”的同事们对案情的分析入木三分,判决书“本院认为”的阐述言简意赅却说理透彻,常常让我这个法律专科生自叹弗如,“一枝独秀”的优越感没能在工作中延续,我有些沮丧,不知道路在何方。

  爸爸很快发现了我的迷茫,他没有马上说什么。2001年12月的一天,他推荐我看2001年12月11日《人民法院报》第八版“政法之星”上刊载的齐殿斌老师的文章《感谢你的对手》,文章说:“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对手’是时时存在的,这个‘对手’可能是人,也可能是困难、挫折、逆境……没有‘对手’就很难成为强者,也不会有所作为。应该正视你的‘对手’,感谢你的‘对手’。”看过文章后,我有“一语惊醒梦中人”的感悟。这时爸爸对我说:“‘对手’越强,你才能更强。所谓‘对手’其实也是老师,老师越强,你能学到的东西就越多,真应该感谢你的‘对手’。”从此我虚心向同事们请教、学习,吸收他们的先进经验,读《人民法院报》真正成为每天的必修课,学习使我获益颇多,这让对我充满期待的爸爸十分欣慰。

  今年8月14日的《人民法院报》刊登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预防化解矛盾的经验的文章,其中有一项是“立案会商,开启保障审判效果‘直通车’”,讲的是对一些特别的诉请,为避免矛盾激化,为后续审判执行工作争取主动,立案前由立案庭联合审判庭室就受理意见、矛盾化解方案等进行会商。这时,我是汝城法院立案庭庭长,这一内容对我的触动很大,由于各庭都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之前立案,接到诉状后,我们只限于庭内会商,基本不会约办案庭室会商。几天后的一起案件,我借鉴丰台法院的经验,请相关法庭的同事一起会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尝到了会商制度的优越性,已计划长期实行。

  从《人民法院报》创刊起,爸爸就是忠实的读者,退休后也没有丝毫改变。今年初爸爸病逝,我失去了爸爸,也少了一位导师,从此我看《人民法院报》就有了不同的感慨,既为学习,也为纪念我的爸爸——一位视审判事业为生命的老法官。

                   (人民法院报2012年10月16日第四版)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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