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访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
2013-01-11 08:38: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阳
  “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让我很受振奋,很受教育。孟建柱书记和王胜俊院长的讲话立意高远,内涵深刻,激励士气,我感到人民法院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肩负的职责神圣而重大。”近日,刚刚参加完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兴奋地说。

  稳中求进 圆满收官

  “过去的五年,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历史性进步。”王胜俊院长在报告中所讲的这句话马新岚感同身受。在她看来,福建法院工作和全国法院一样取得了重大历史性进步。盘点2012年工作,马新岚用了八个字“稳中求进,圆满收官”。

  马新岚列举了五个方面的工作成效。一是服务大局有新成效。福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主动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二是公正司法有新成效。2012年福建法院受理案件569589件,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率69.88%,一审服判息诉率93.22%。三是司法为民有新成效。福建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司法“走转改”活动,全省法院干警带案下访9546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基层干部群众等4万余人。四是党建队建有新成效。按照“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这一工作思路,重点抓了市县两级法院领导班子配备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竞争性选拔力度进一步加大。涌现出了一大批像詹红荔同志那样的先进典型。五是品牌建设有新成效。福建法院借用经济建设思维,率先持续推进司法品牌与亮点工作带动战略,审判执行、党建队建、司法为民、司法改革乃至后勤保障等各领域品牌凸显、亮点纷呈。

  眼睛向内 取信于民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马新岚从政治方向、目标任务和坚强保障三个方面谈了新一年的工作思路。

  在她看来,首先要立足新站位,坚定法院正确方向。马新岚说,我们要立足党的十八大指明的新方向、新形势、新任务这一新起点,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出发,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高度,瞄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过上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把握好人民法院今后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要奋力新作为,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这是我们的目标任务。”马新岚说,党的十八大把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作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把“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总要求,着力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在公正司法中夯实公信基础。公正是法院的生命,也是公信的基石,我们要以公正司法的作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着力在服务大局中增强公信厚度。通过主动、能动、创新地服务大局来取得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更大信任,更好地保障稳中求进、扎实开局。三是着力在群众工作中提升公信认同。在公正司法基础上,重点做好解疑、释法、说服等案件裁判后的“下半部”文章,维护和提升司法的“信服力”。四是着力在司法公开中回应公信关切。要加大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庭审公开、文书公开、公众开放、人民陪审员等工作,让老百姓了解、参与、监督司法,提高司法的能见度、透明度。五是着力在破解难题中提高公信权威。要紧紧抓住群众的急需、急盼,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六是着力在司法改革中推进公信进程。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司法资源合理配置、司法运行方式有效运转等,要在顶层系统设计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使法院各项工作更具活力、各项制度更加成熟。

  “三要展现新风貌,打造坚强过硬的法院队伍。这是坚强保障。”马新岚认为,法院人是司法主体,是产生司法公信力的决定性因素。要把公信力的提升作为人人有责、人人共建共享的重要使命来对待。要抓好理想信念建设这个根本,抓好司法能力建设这个中心,抓好作风纪律建设这个保证,抓好反腐倡廉建设这个重点,抓好基层建设这个基础,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努力实现两个“最大限度”:最大限度减少违法违纪和不公正问题发生、最大限度提升司法公信和队伍形象,真正打造一支以执政能力和先进性、纯洁性为主线的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的司法骨干队伍,筑牢公正司法、司法公信的坚强组织保障。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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